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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乘坐飞机可以使用的有效证件包括:1、居民身份证、军人类证件、护照类证件及其他可以乘机的有效证件。2、十八岁以下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旅客,凭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3、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凭学生证、户口簿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4、十二岁以下儿童和婴儿,凭出生证、户口簿或凭半价机票、十分之一机票,免验身份证件。
★丢失身份证的旅客如何补办有效证明:1、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遗失证明,证明中写明姓名、年龄、家庭地址、有效日期等,贴上本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2、向身份证遗失地公安机关报失,由该公安机关出具报失证明,证明内容同上所述;3、来不及办理有效证明的旅客,可携带本人户口本或工作证、驾驶证、介绍信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到机场候机楼派出所申请开具临时登机证明。
到机场办理临时登机证明的旅客,一定要预留充足时间,不要因为办证而错过登机手续时限。办理登机手续截止时间是航班起飞前30分钟。
★使用假身份证或冒用他人身份证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1、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2、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