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中心 | 政 务 | 滨 海 | 财 经 | 娱 乐 | 体 育 | 专 题 | 社 区 | 生活家 | 强国博客
首页>>新闻中心>>022快报>>信息内容 【字体:
找人冒充银行行长 男子骗购电缆价值140余万
2007-2-11 13:18:45
  人民网·天津视窗2月11日讯:找人冒充银行行长,出具假的银行担保书,骗购天津市一公司价值140余万元的电缆,日前,一辽宁男子以合同诈骗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70万元。

  今年63岁的辽宁人王新荣(化名)只有初中文化水平,他与张频涛(化名)父子因联系生意认识。1998年12月,张频涛父子为了从天津市骗购电缆,通过王新荣联系,办理了虚假的银行担保书。1999年1月,王新荣与张频涛父子在辽宁省营口市与天津大地(化名)公司的孙超(化名)相识后,由一名男子冒充当地农业银行一支行的行长,介绍给孙超认识,“行长”承诺能办理银行担保书。1月19日,王新荣将伪造的银行担保书交给张频涛,张频涛父子用已经在1998年就被注销的沈阳某贸易公司的名义,使用伪造的银行担保书骗取了孙超的信任,随后签订了标的为300余万元的电力电缆购销合同。当月30日,张频涛从大地公司提取了价值140余万元的十轴电缆,王新荣以其中一轴作价还了自己的债务,其余电缆张频涛父子变卖后获赃款30余万元,在大地公司的多次追要下,张频涛只于当年的4月份支付了货款10万元。王新荣在2006年5月24日被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审理后,以合同诈骗罪判处王新荣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70万元。王新荣以银行担保书不是他办理的,一审量刑过重为由,向二中院提出上诉。

  二中院认为,王新荣伙同张频涛父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银行担保书作担保与被害单位签订购销合同,骗取被害单位价值人民币140余万元的财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应当予以惩处。而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国惠 刘虹)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每日新报 编辑:张寒
相关链接
·厕所抢劫刀捅孕妇肚子 津恶徒被判刑6年
·天津多起电话或短信诈骗 公安部门提醒莫轻信
·天津:诈骗女友40万元 一审被判15年
·四外地来津人员网上相识结伙盗车 分别被判刑
·汉沽老汉贪小便宜吃大亏 几人合伙骗走2万元
·玩手彩蒙走四栋别墅 南开区警方将两嫌犯抓获
·天津一男子离婚后私卖共住单元房 获刑1年
·南开区某医院里一男子因琐事伤人 获刑10个月
·“黑吃黑” 河东区“执法员”扣赃物自己变卖
·南开一居民接勒索电话 假绑架真诈骗吓坏市民
推荐新闻
最新更新
找人冒充银行行长 男子骗购电缆价值140余万
妇女丢车状告大学败诉 准入证不视为保管合同
天津市交管局公布春节期间交通易堵点段
固定电话加小灵通从此“零月租” 百姓得实惠
大广告在前小规矩在后 个别理发店涨价猫腻多
河西环卫局农民工欢庆新年为前辈过大寿(图)
水上庙会“大变飞机”开始搭台 预计耗时4昼夜
天津市高校投资瞄准科研与创新 引进创新团队
公路GPS全程保安 汽车“黑匣子”威力真不小
城市不能承受之“重”天津60%地面发生沉降
热线电话:
022-23620022
报料邮箱:
关于我们 | 视窗活动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人民日报驻天津记者站网络中心 京ICP00006号 津ICP备07000061号
〖人民网·天津视窗〗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