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消协07年第2号警示 刷卡消费要及时核对
|
|
| 2007-2-12 10:43:06 |
人民网·天津视窗2月12日讯:目前正值购物高峰,刷卡消费已成为时尚。这种方式虽然方便,但也会出现一些问题。近一阶段,市消协连续收到多起消费者关于卡内余额与消费数额不符的咨询和投诉。为此,市消协发出消费警示,刷卡消费要及时核对消费数额与刷卡额。
两天前,消费者宋女士在一家超市实际购物消费30.50元,当她仔细将购物小票与刷卡收费票据核对时却发现卡被刷了300.50元,便立即向超市进行了反映并到市消协投诉。在市消协的调查调解中,该超市称导致多刷费用现象是由于收款员操作失误造成的,并及时为宋女士退回了多收的货款,挽回了她的经济损失。但在受理投诉过程中,有的消费者却因没有及时核对,也未保留相关购物票据而无法说清原因,从而也无法维护正当权益。
在此市消协提示广大消费者刷卡消费时应注意:
一、刷卡消费不如支付现金那么直观,每一次刷卡消费后,要注意核对购物清单与刷卡收费额,发现问题及时向经营者反映情况。
二、刷卡消费后,一定要保留购物小票和刷卡收费票据,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依据,也为所购商品“三包”提供有效凭证。(梁素梅 刘畅) |
|
|
|
热线电话:
022-23620022
报料邮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