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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以胜、屈万祥答记者问
[干以胜]:下面,我和屈万祥副部长愿意就反腐倡廉这个主题回答朋友们的提问。
[郭卫民]:现在开始提问。提问的时候,请报一下你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新加坡联合早报记者]:刚才您提到党纪处分共9万多人,占党员总数的1.4‰,占干部的比例有多少?第二个问题,您提到陈良宇问题的查处,不知道进展如何?是否会在十七大之前结案?
[干以胜]:犯错误的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是很低的,1.4‰;占干部总数的比例也是非常低的,我们的干部大部分还是好的。关于陈良宇案件,根据中央的决定,中央纪委对陈良宇同志的错误进行了立案检查,到目前为止,这个案件的查处进展顺利,正在逐步深入。查处的情况将会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公布。谢谢!
[中央电视台记者]:听到秘书长介绍了在查处案件方面的情况,请问发言人,现在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目前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您刚才也介绍了监察部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治理商业贿赂也涉及到医院方面的问题,请问下一步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医疗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干以胜]:这个问题请监察部副部长、国务院纠风办副主任屈万祥来回答。
[屈万祥]:医疗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是导致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对这个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们也做了大量工作,来切实加以解决。刚才以胜同志已经做了介绍,我就不赘述了。2007年我们将更加深入地做好这方面的纠风治理工作。
[屈万祥]:第一方面,要加强医院管理,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全面推行医院的院务公开,严格医疗服务规范,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完善医疗服务评价体系,规范医院的收支管理,改革不适当的经济激励机制,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倾向。
[屈万祥]:第二方面,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组织单位的药品集中网上限价竞价的采购办法。
[屈万祥]:第三方面,加强医药的价格监管,规范政府制定药品价格的程序,加强药品成本价格的调查和监测,改进药品价格核定办法,扩大政府定价的药品范围,逐步实现对所有的处方药进行政府定价。
[屈万祥]:第四方面,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整顿、规范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健全并严格执行药品审评、审批程序规定和注册的技术标准,规范新药审批行为,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定点生产,加快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的建设,保证群众的基本用药。
[屈万祥]:第五方面,推进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并改进医疗保险的结算办法,继续办好惠民医院和病房。
[屈万祥]:第六方面,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打击制售违法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法行医以及发布虚假广告行为。 [10:37]
[美国全国公共广播电台记者]:您刚提及的几个大案要案里,我们经常看到这些官员被移交司法部门之前,被纪委部门“双规”起来了。去年有一些专家们提出一些质疑,据他们所知,中国没有一部法律给任何政党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或者是代替司法部门行使执法权。您对这些问题有什么评论?这些专家提出来的有没有道理,到底有没有这么一部法律?
[干以胜]:你说的有些专家对“两规”的问题有不同的看法,我们也注意到了。首先应该明确,“两规”是一种党内审查的方式,是对犯错误的党员、违犯纪律的党员进行审查的一种方式。它的依据是党内法规,而不是国家的法律。
[干以胜]:党内法规对于“两规”问题有严格的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两规”,“两规”的程序是什么,批准权限是什么,包括对“两规”对象不能侮辱人格、刑讯逼供、侵犯人权,都有很明确的规定。
[干以胜]:比如我们对于被审查的党员领导干部在作出处分以前,还是把他作为党员、作为同志来对待,在生活上给予照顾,包括有病了给他创造条件治病,他也有一定的和家人通话的自由。如果违反了党内的规定,对办案人员要追究纪律责任,特别是造成严重后果的。所以,“两规”在性质上不同于司法机关所采取的措施。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当前社会上对反腐败的形势有各种各样的看法,请问您怎样看待当前反腐败的形势?
[干以胜]:对中国当前反腐败的形势,我认为应该从两个方面去看: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反腐败,旗帜鲜明地反腐败,始终把反腐败作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兴衰成败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干以胜]:由于思路明确,措施得力,工作扎实,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不仅在国内得到了广泛的认可,而且在国际上也得到了公正、客观的评价。
[干以胜]: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里仍然严重,反腐败的任务仍然艰巨,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有人认为,中国的腐败越反越严重,这不符合实际。统计数字表明,2003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力度不减的情况下,每年查处的违反党纪和政纪的案件在总量上是逐年下降的。2006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严重违纪并且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同比下降了10.9%,这充分说明腐败滋生蔓延的势头正在得到遏制。
[干以胜]:还有人认为,中国的腐败是由社会制度造成的,实际上大家都知道,许多存在腐败甚至严重腐败的国家,施行的并不是社会主义制度,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下,如何解决腐败问题,应该是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课题。所以,中国的腐败问题决不是由社会制度造成的。恰恰相反,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反腐败取得了卓著的成效。
[干以胜]:我们并不否认,中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体制机制制度还不完善,要在短期内根治腐败问题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坚信,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领导下,通过深化改革、体制创新,通过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反腐败一定会不断地取得新成效、新进展,把腐败问题降到最低限度。
[香港文汇报记者]:我有两个问题。今年1月,加拿大联邦法院对远华案主犯赖昌星遣返风险评估进行了聆讯,庭上争议的焦点就是赖昌星被遣返后是否会被判死刑或者受到酷刑。请问你对此有何评价?另一个问题,前不久备受海内外媒体广泛关注的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对2007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作出了安排和部署,胡锦涛总书记到会做出了重要讲话,而现在社会上对中纪委给予了很高的期望,请问中纪委在2007年的反腐倡廉方面有什么具体的举措?谢谢。
[干以胜]:长期以来,公众对赖昌星问题比较关注。因为工作关系,我对案件的情况以及中国的法律制度比较了解,想借这个机会给大家介绍一些真实的情况,以正视听。
[干以胜]:众所周知,赖昌星是被国际刑警组织通缉的刑事犯罪逃犯。前不久,加拿大联邦法院对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了司法复核聆讯。据媒体透露,赖昌星的律师在法庭上主要针对两个问题进行了辩护:一是认为中国司法机关的承诺没有明确表明对赖昌星不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因此最终还是要执行死刑;二是认为赖昌星被遣返后会受到司法机关虐待。
[干以胜]:关于死刑的问题,中国刑法有明确的规定,死刑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立即执行,一种是缓期执行。中国已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就包括不判处他立即执行和缓期执行,这个法律规定是非常明确的。
[干以胜]:中国是一个负责任、讲信誉的大国,说话从来是算数的。这方面我可以举出很多具体的事例,因为时间关系,我就想举一个查处赖昌星走私集团案件当中的事例。自从查处赖昌星案件以来,先后有30多人投案自首,其中大部分都是从国外或者境外回来投案自首的。对这些人,司法机关全部兑现了政策,给予了宽大处理。赖昌星的弟弟赖昌图是从澳大利亚回来投案自首的,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是由于他投案自首,并且能够配合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现在已经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而且由于认真服刑和改造,目前刑期已减为12年6个月。
[干以胜]:关于赖昌星回来以后是不是会受到虐待的问题,大家都知道,中国于1988年10月4日批准通过了《禁止酷刑国际公约》,郑重承诺禁止一切形式的酷刑。中国在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中,将“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正式写入《宪法》,这当然包括对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中国的司法机关遵守《宪法》,履行公约,严格依法办案,严禁刑讯逼供。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在赖昌星走私集团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以及有关的罪犯服刑之后,他们的合法权益都受到了保护,他们的人格也都得到了尊重。赖昌星走私集团案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有100多人,其中大部分人员现在都获得了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有19个人,现在都获得了减刑,其中有10个人已经两次减刑。
[干以胜]:事实胜于雄辩,说赖昌星回国以后会被判处死刑和受到虐待,是没有任何根据的。
[干以胜]:赖昌星在加拿大已经呆了七年多,想得到的并没有得到,将来也不会得到;他不想失去的,反而失去了很多,而且将来失去的会越来越多。中国有句古话,叫作“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我们奉劝赖昌星,不要再执迷不悟,明智的选择是尽快下决心,回来投案自首。祖国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谢谢!
[干以胜]:刚才这位先生提的第二个问题——关于2007年的反腐倡廉工作。关于2007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已经做了部署,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在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采取有力的措施,来贯彻落实会议的精神。搞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完成好2007年的工作任务,首先要加大组织协调的力度,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反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很多任务需要有关职能部门来加以完成。所以我们当前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加大组织协调的力度,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各项任务能够落到实处。
[干以胜]:完成好今年的工作任务,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在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这项工作今年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进行:第一,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特别是思想道德教育、作风教育、从政道德的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使我们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第二,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水平。对于现有的制度,要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保证这些制度的贯彻落实。
[干以胜]:第三,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通过巡视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厂务公开工作和村务公开工作以及党务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我们的政府和党组织开展工作的透明度,保证监督机制能够更加有效。
[干以胜]:第四,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要认真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规定的义务,我们为了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正在积极筹建国家级的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我们将组建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这也是借鉴国际上一些有效的预防腐败的做法。通过这个机构的建立,我们相信,预防腐败的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
[干以胜]:我还想强调一点,完成好2007年的反腐败工作任务,离不开新闻界朋友们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多年来,新闻界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借此机会我也向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欢迎国内外的新闻媒体对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进行报道,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但是我们希望,新闻媒体的报道是准确、客观、公正的。前不久,有一家境外的媒体发了一个消息,说郑筱萸自杀身亡,旁边注了一下,“小道消息”,既然是“小道消息”,我想就不要去传播了。今后我们将及时对有关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面的信息进行公布,答复记者的提问,回答媒体和公众关注的问题,提高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希望我们今后有更多更愉快的合作。谢谢。
[郭卫民]:最后一个问题。
[香港凤凰卫视记者]:请问干副书记,刚才您说到陈良宇案的调查进展顺利,我们也看到外界有消息说,陈良宇案查出他可能涉及三亿元的股票,您是否可以证实一下这个消息?另外,对上海社保案,邱晓华先生的涉案情况有没有查清楚?是否可以透露一下进展?我们看到一些情况的调查,一些国家公务员购买商品房,还有他的家属是否有经商的情况,甚至婚姻的状况都要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但是各地这样的做法是不统一的,纪检监察机关是否对公务员在这方面的监察有一个统一的部署?如果实行这样的监察的话,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谢谢!
[干以胜]:关于陈良宇同志有三亿元股票的说法,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关于陈良宇案件的具体案情,在案件全部查完以后会予以公布。
[干以胜]:邱晓华案件在我们纪律检查机关已经查结,并且已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现在司法机关正在审理当中,很快就要开庭审理。
[干以胜]: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中央颁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的办法。这个办法明确规定了关于领导干部需要报告事项的范围,以及怎么报告,由哪个部门来受理这个报告,如果违反规定,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如何进行处理,等等,这个规定里都有,都是非常明确的。对于这个规定的执行情况,当然纪检监察机关要进行督促检查,一旦发现了问题,要按照这个意见的规定来进行处理。
[干以胜]:最后感谢各位朋友来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春节即将来临,按照中国的习惯,祝大家新春愉快,阖家幸福,万事如意,谢谢大家!
[郭卫民]: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