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2月16日讯:15岁的犯罪嫌疑人在初中一年级后便辍学,每天无所事事,为了搞些零花钱,竟持剪刀闯入被害人租住的房屋内,控制被害人长达2小时,并用剪刀将被害人手部、下巴划伤,犯罪嫌疑人用毛巾把地上的血迹擦干,并将被害人价值750元的手机抢走,离开犯罪现场后,他又发现作案时准备使用的白毛巾不慎落在现场,为不给警方留下线索,其又返回取走毛巾。没想到,两天后,犯罪嫌疑人邂逅被害人及其男友,被当场抓获归案。日前,本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经过依法审查以涉嫌入室抢劫罪对其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当中。
犯罪嫌疑人刘名,15岁,本市人,父母均是老实本分的农民,初中一年级后便辍学回家,整日里无所事事。2007年2月3日下午1点多钟,刘名经过事先踩点,决定抢劫一个白天自己在家的外地女子,他趁被害人出门去厕所的时间闯入其租住的房屋中,持剪刀藏在窗帘后,后将被害人控制,在搏斗中,刘名用剪刀将被害人下巴、手部划伤。随后将地上的血迹擦净,并将窗帘拉上,门销上,将屋内的VCD打开,并威胁被害人说屋外有自己的同伙。刘名先后控制被害人长达2小时之久,在抢劫钱财未果的情况下,刘名将被害人价值750元的手机卸掉磁卡后抢走。后刘名发现作案用的白毛巾落在现场,又返回现场取走毛巾。归案后,刘名告诉记者,外边根本没有其同伙,他之所以这样说,就是为了威胁被害人,不让她反抗。在谈到为什么其在抢劫得手再次返回现场取走毛巾时,刘名回答就是为了不给警方留下线索,自己这些“本领”都是从电视剧中学来的。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从刘名的作案经过看,事前经过预谋,选定外地年轻单身女孩为目标,作案时谎称外面还有人,并用毛巾擦除地上的血迹,取回带血的毛巾并进行了丢弃,其间还对被害人动手动脚,说明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精心的准备,作案熟练,具备一定的反侦查能力。被抓时没有任何悔改的意思,主观恶性较大,应当予以批准逮捕。(宫伟)(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