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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县出一起医疗事故 酒精误作葡萄糖输给患儿
2007-2-2 12:45:09

  人民网·天津视窗2月2日讯:农村的医疗服务状况,存在众多隐患,实在让人堪忧。蓟县下仓镇李四薄村日前就发生了一起医疗事故。该村赤脚医生吕某在给小孩输液时,态度极不认真负责,竟然将“酒精”当作“葡萄糖液”,给患儿输进体内。当时患儿拼命喊疼,但吕某却毫不在意,说是青霉素所致,并匆忙离开。惨剧随即发生,患儿全身青紫,痛苦万分,幸亏家人抢救及时,紧急送到宝坻医院,才没发生生命危险。

  据了解,吕某以前在镇卫生服务站上班,现早已退出。不知道他是否有执业许可证和药品使用许可证?他在自家开设诊室是否合法?青霉素使用不当,重则可致人性命,不知道他是否有资格进行这项诊疗?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调查清楚,也希望这起事故能引起重视,规范农村医疗服务市场,对广大农村患者的生命健康负责。

  蓟县卫生局称,经查,吕某,53岁,具有天津市乡村医生资格和天津市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具有在村级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与基本医疗服务资格,2005年经过考试和考核受聘于蓟县下仓镇李四前社区卫生服务站。去年10月5日晚2时许,吕某应患儿于某家属的要求,到患儿家中为其诊治,经检查,初步诊断为肺部感染,经青霉素皮试阴性后,给予点滴治疗。由于吕某未严格按照诊疗规范操作,造成误将酒精溶液当成葡萄糖溶液的差错,约15分钟后及时发现,并迅速转至下仓医院,由于医院诊疗技术有限,经患儿家属同意转至宝坻区人民医院诊疗,经过住院观察治疗,于11月19日复检,患儿的心电图、X线检查、肝肾功能、血常规等各项指标均正常。事件发生后,经医患双方协商同意:吕某承担了患儿的治疗费、租车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0800元,同时支付患儿营养补助费5000元,双方均无异议。

  蓟县卫生局称,为进一步规范乡村医生的管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针对吕某违反规定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处方药品,以及违反诊疗操作规程而导致的医疗差错事实,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以及市、县的有关规定,对其做出了如下处罚:暂停6个月执业活动并处罚款1000元。

  蓟县卫生局称,吕某的医疗差错事件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也为该局敲响了警钟。该局决定今后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要不断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技术规范;二要加强从业乡村医生的管理,强化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从业乡医素质;三要不断加强村级卫生机构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严格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监督和考核奖惩以提高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疗服务质量,不断规范乡村医生和村级卫生机构的管理。(胡然 刘畅 史磊)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天津日报 编辑:张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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