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2月26日讯:春节长假,人们放松休息了一周,但计算机病毒却没有“放假”,反病毒公司的预警几乎每天都要播报,不时地提醒人们注意防范。
随着“熊猫烧香”病毒案的破获,计算机病毒成为人们节前最关注的话题之一。反病毒专家提醒,节日过后是人们集中上网的时期,计算机病毒的阴影此时将更多地威胁着众多网络用户的信息安全。
2006年度互联网“毒王”案已告破,但案件带来的启示却远未终结。专家指出,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努力,才能保证网络世界安全。
电脑病毒大面积爆发
春节长假期间,在人们尽享家人团聚、欢度春节的喜庆日子里,各类电脑病毒似乎也不愿错过这“美好”的时光。据江民反病毒中心监测统计,2月17日至2月24日,春节7天长假期间,我国共有498679台电脑感染计算机病毒。
其中,山东、江苏、广东、北京等地被感染计算机病毒数量排行全国总体情况的前四位,北京共发现162种病毒,感染了31538台电脑;山东共发现269种病毒,感染了49398台电脑;江苏共发现245种病毒,感染了44821台电脑;广东共发现176种病毒,感染了31593台电脑。其中“鞋匠”变种je、“埃德罗”变种ad、“广告泡泡”变种e和“广告泡泡”变种f成为感染计算机数量最多的病毒。
虽然在年前已经抓获了“熊猫烧香”作者,但由于其已经将病毒源代码出售外泄,很有可能已经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演变出更多的“熊猫烧香”新变种。江民公司客户服务部在春节期间接到了一些关于“熊猫烧香”病毒的求助电话,大部分电脑用户是在节前感染了病毒,但由于没有及时对中毒电脑进行处理,导致一些被破坏的数据未能恢复,因此求助客服部门。
此外,据江民反病毒中心监测,今年春节期间首次发现了手机病毒发作的迹象。除夕夜,就在人们纷纷发送祝福短信的时候,有用户发现,自己的手机在收到了一则短信后出现死机现象。江民反病毒专家认为,该短信可能利用了手机操作系统的某个缺陷,属于早期被发现的手机病毒“雏形”,它不会破坏手机数据,一般重启后手机即可恢复正常。
网民法律意识淡薄
计算机病毒为何如此猖獗?即使是全民欢庆的春节期间还要发作?专家分析认为,病毒不断传播的原因之一是网民的法律意识淡薄。
2006年12月大规模爆发的“熊猫烧香”病毒,造成的危害堪称严重。不过,据报道,今年1月22日,就在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再次发出警报,在全国通缉“熊猫烧香”的同一天,警方发现了该病毒的源代码,并于1月24日正式立案,2月7日,李俊等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前后用了不到半个月。
警方表示,绝大多数网民有个认识误区,以为自己在网上做了什么没人会知道。其实,即使是编写病毒也是有迹可循的。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皮勇说:“我国许多网民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在网上可以无法无天。国家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必须通过破大案显示自己控制网络的实力,才能对计算机犯罪起到预防和震慑的作用。”
虽然网络病毒早已泛滥成灾,但众多网民往往熟视无睹。有专家表示,“熊猫烧香”似乎真正使人们领教了病毒的厉害。这充分暴露了我们在网络安全教育方面的缺失和网络安全体系的脆弱。
“加强网络道德规范也是规范网上行为的有效手段。”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赵正群认为,目前网络犯罪没有像其他犯罪一样遭到全社会的共同指责,谴责病毒制造者的氛围还没有形成。
赵正群说,制造病毒的技术门槛很低,对病毒制造者不要滥用“天才”这个称呼。这样的“天才”造多了,只会让电脑网络更加不能安宁,网络犯罪事件也将越来越严重。利用病毒获利,是赤裸裸的计算机犯罪,等待这些“天才”的,只能是法律的制裁。
从炫耀技术到利益驱使
“熊猫烧香”案已经牵出了一条病毒产业链,专家表示,正是利益驱使病毒作者去犯罪的。
“其实,李俊直接出售‘熊猫烧香’病毒只有10到20次,而且卖价才500元左右,他主要是靠出卖‘肉鸡’赚钱,这依赖于一个非法‘产业链’”。公安部门介绍说,计算机被“熊猫烧香”病毒感染后,等于被摧毁了一切信息保护能力,成为任人宰杀的“肉鸡”。“如果‘肉鸡’被比喻为一幢房子,李俊就是掌握钥匙的人,他用钥匙把门打开,让交钱给他的人进去偷东西。”这条“产业链”包括病毒制作人李俊、中间商、病毒购买者(挂马人)、“收信人”、“拆信人”等多个环节。它的操作模式大致是:李俊要根据“市场需要”改写自己的病毒程序代码,从而控制中毒电脑自动访问病毒购买者的网站,“挂马人”在网站上挂木马程序入侵中毒电脑,木马程序从中毒电脑中“盗窃”QQ币、游戏装备等物品,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收信人”,“收信人”再把这些有价值的电子邮件转卖给“拆信人”,“拆信人”出售“虚拟财物”后得到现实货币……一个“挂马人”被拘捕后交代:“我是个做流量的,用户惊人,我知道做这一行赚钱比房地产还来得快。”
“在这个链条中,李俊其实不是赚钱最多的”,公安部门表示,“目前计算机犯罪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从开始以炫耀技术、能力为目的发展到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而且某些案件显示传播病毒已形成了一条龙、扎堆式的产业链,值得公安部门警觉和深入研究。”
已有病毒入侵银行系统
“他是一个网络天才。”公安部门这样形容“熊猫烧香”案的作者李俊,但李俊却“谦虚”地说:“其实病毒能传播这么快,主要是因为网友的信息安全意识太差,如果经常打打‘补丁’,电脑也不会这么容易被感染。”
不过,有专家表示,“杀毒软件会永远滞后于病毒的产生。杀毒软件乃至网络立法虽然必要,但建立网络道德、网络秩序才是治本之策。技术上与病毒对抗可谓永无止境,你变种一次,我升级一次,再变种、再升级,获利的永远是犯罪分子和杀毒软件的制造者。而社会资源的损失谁来弥补?”
立法的滞后也成为网监警察的担忧,犯罪嫌疑人抓到了,但如何定罪量刑呢?法律界专家表示,根据法律,制造传播病毒者要根据后果严重程度量刑,可“熊猫烧香”病毒导致的后果该如何衡量?受害人数以百万计,怎么可能一一来举证?其次,被盗的物品多是游戏装备等“虚拟财物”,即使大家都知道一个装备值1万元,但只要还没成为现实货币,就不构成“盗窃罪”,这可能导致李俊之外的很多嫌疑人量刑很轻或定罪困难。
提及我国目前的网络信息安全现状,专家表示并不乐观,“其实,有些盗取网上银行密码的案件已经发生。再譬如‘熊猫烧香’病毒,其实也可以入侵银行系统。如果等到计算机犯罪破坏了国家金融、安全等信息系统之后再去加强安全监管,就为时太晚了。”
面对网上犯罪警力不足
专家表示,随着病毒制造从单纯的个人行为向组织型、商业型发展,不排除行业中某些企业或个人为利所驱,谋取不义之财。尤其应该不断完善网络行规,净化网络环境,减少网络犯罪。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副主任张健认为,我国《刑法》已经对网络犯罪做出明确规定,但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犯罪的虚拟性质以及受害者的分散性,使得具体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相关司法实践还不成熟。比如,网络犯罪的证据难以获取,破坏后果难以准确评估,因此,对于很多案件,公安机关做了大量侦查工作,终因证据不足处置较轻甚至根本无法移交检察机关。尤其是面对越来越多的网上犯罪,警力明显不足。因此,要加快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犯罪进行有效打击。
张健说,计算机病毒的防治不能仅仅停留在对反病毒产品的依赖上,所有的防病毒软件都是被动、滞后的。必须加强技术能力建设,提高网民防范意识和技术手段,加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相互合作,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才能狠狠打击网络犯罪行为,加快形成依法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规范有序的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切实维护网络的信息安全。
出台相关立法已迫在眉睫
玩儿一般地写病毒、传病毒、卖病毒,却可以从中赚钱,专家认为,这条产业链的形成与我国相关立法滞后有关。
专家认为,目前我国破高科技犯罪案还是一个难题。对于这类高科技犯罪,公安机关虽然有专门负责侦查的科室,但目前经验尚显不足。其次是即使破案,也还存在一个立法滞后以及立法技术含量不高而打击不力问题。刑法第261条第3款规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什么才算“后果严重”和“后果特别严重”,并没有明确的量化指标,或者有了量化指标也无法在虚拟世界进行查证。
此外,近年来,一些年轻人为了追求一些另类的成就感,不少人不问有无意义,不顾法律道德,千方百计彰显志在必得的争胜欲望。通过各种形式证明自己,是当前不少病毒传播者的主要目的。因此,加强青年人的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也是迫在眉睫的。(张莹 王健 浸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