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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静被判刑的昭示
2007-2-9 17:38:48
     济南女大学生王静自建“反包二奶”网站,揭露父亲王志华“包养”李翠莲一事有了最新进展。2月5日,山东定陶县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送达当事人手中。法院认定王静构成侮辱罪,判处管制两年。(2月7日《齐鲁晚报》)

    这条新闻让我产生了一种很复杂的心理感受。我们应欢呼法治的胜利吗?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的。但法治的胜利却不能掩盖这样一个残酷的现实:亲情失败了!

    这对父女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样的地步呢?女儿对父亲实行斩尽杀绝的政策——两次进京举报父亲“包二奶”,后又创办网站,在网上公开父亲的“劣迹”。结果迫使父亲绝地反击,导致了父亲对女儿的斩尽杀绝,追究她的刑事责任——这是一个双输的结局。但这个结局是必然的吗?

    我想是的。即便我们把事件当中的一些偶然性因素,如当事人的个性过于倔强等剔除掉,仍然能够从中看到一个必然的逻辑:中国社会现在缺少一套有统摄力的、能够有效处理家庭内部矛盾的伦理文化。由于没有一套值得信赖的,足以让心灵获得安宁的行为规则作为依托,在相互之间缺乏信任的情况下,小小的矛盾都会变得不可调和,非要采取斩尽杀绝的手段才能解决。这件事情发生在孔孟故乡的齐鲁大地,就更让人感到扼腕。

    如果存在这样一种家庭伦理文化,那么家庭成员之间,尽管各自的角色不同,但却可以凭着对共同价值观的共同信仰,来建立起彼此的信任。而一旦出了问题,也仍然可以通过交流、沟通的方式,把问题解决在家庭内部。动辄诉诸舆论、行政权力,甚至对簿公堂,实际上是一种没有“文化”的表现,这不是文明,而是不文明。

    那么,如何才能重建家庭伦理文化呢?我认为还应该到传统文化当中去寻找。历史发展到今天,传统文化已经不再像百年前那样,纯粹是中国进步的障碍了,相反,它的许多合理内容,如“父慈子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反而可以成为我们的宝贵财富。而我国的香港、台湾地区和韩国等社会的实践也表明,保留传统文化和建设一个现代社会,并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当然,我们也应同时积极吸收西方文明中的有益因素。

    总之,王静父女的悲剧证明,重建家庭伦理已刻不容缓,不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就将继续承受精神上的巨大痛苦,也将为此继续付出巨大的社会成本。(邬凤英)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大河报 编辑:张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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