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就业环节,目前中国面对的最严重问题是低端劳动者问题而非所谓的“农民工问题”。充其量说,农民工群体只是低端劳动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问题”只是整个低端劳动者问题的一个枝节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作协副主席吕雷建议,要关注农民工中的特殊人才,给他们一个发展自我的特殊渠道。吕雷还建议,取消“农民工”这个称谓,把他们统一称为“工人”。(《信息时报》2月26日)
严格地说,在就业环节,目前中国面对的最严重问题是低端劳动者问题而非所谓的“农民工问题”。充其量说,农民工群体只是低端劳动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问题”只是整个低端劳动者问题的一个枝节。
用“农民工问题”取代低端劳动者问题,大体因为千百万农民最先开始离乡背井以谋生,接受几乎没有任何社会保障条件下的低端工作。而今天,以同样方式工作和生活的,绝不仅仅只有农民。就在这几天,中国大地上,数以亿计的劳动者又一次开始了离乡背井,其中大多数,依然要从事比较低端的工作,用辛勤劳动换取与付出不成比例的报酬,他们之中有农民,他们之中,也有许许多多人生在城市长在城市且拥有城市户口,然而,按照习惯,他们依然被统称为“农民工”。
低端劳动者问题中的核心问题是劳动报酬与劳动付出不成比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导致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注定要成为“无根的小小鸟”而无法在辛勤工作的城市扎下根来,并由此派生出其他许多问题,如定时移动人潮,如长期分居产生一系列家庭矛盾乃至形成触目惊心的社会问题等等。因为现行户籍制度的种种弊端,造成部分农村人口面临更多困难,需要支付更高些的费用,形成真正文字意义上的“农民工问题”。
全社会只说“农民工问题”而不谈低端劳动者问题,印证了惯性力量的强大,同时也印证了思维的惰性,于严肃的社会学者而言,还印证了学术作风的浮躁和学术品格上的缺陷。
只说“农民工问题”,将所有低端劳动者问题全部归罪于现行户籍制度并炮轰之,顶多能稍微减轻低端劳动者的负担,避免相关部门、人员在他们的稀饭中再捞走几粒米。尽管稍稍“扶正”主要问题的一个枝节,也能“慷慨激昂”,也能成就一个言者、一个官员、一个学者的声名,却基本上触动不了主要问题的核心,纵然有所改进也意义有限,低端劳动者辛勤劳动所得依然会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劳动者依然会在泥潭中挣扎,种种弊端与由此派生出的问题依然会继续蔓延。
要正视低端劳动者问题,就需要正视劳动本身的贫富分化问题。分化是相对分化,说中国的某些劳动岗位富,与其他国家比,确实说不上富;说中国的某些劳动岗位贫,与国内某些劳动岗位的富相比,那是真正的贫,贫到一个每天工作10至12个小时、一个月难得休息一天的劳动者居然不能在辛勤工作的地方安顿自己的家,贫到劳动几乎成为一种羞耻。孔子所言“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是指所有劳动者都应该获取一样的报酬,而是指所有劳动者都应该获得与本身劳动付出成比例的报酬,这报酬要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追溯形成低端劳动者问题的原因,在技术层面上,是相关法律法规、典章制度无法落实,是监督不力、“为富不仁”、肆意盘剥;在管理层面上,是税赋重、乱收费乱罚款、物流成本非正常性过高等等,种种弊端经由不同层级作用于“金字塔底端”,形成底端人群挥之不去的“梦魇”。
现实语境中的“农民工”与文字意义上的“农民工”本来就不是一个概念,为什么几乎全社会都要单纯取文字意义上的“农民工”与“农民工问题”呢?甚至幼稚到匪夷所思的地步,比如取消“农民工”称谓而统称“工人”的建议———改个名就能解决问题?开什么玩笑!
有关言者、官员、学者难道真的不知道现实语境中“农民工”与“农民工问题”的含义吗?或许是一种世故吧,不犯任何忌讳,不得罪任何人。认识上有偏差其实不算大毛病,因为种种现实理由而表达刻意偏差的认识才是真正的毛病。新年伊始,但愿有越来越多的言者、官员、学者不会因为种种现实理由而表达刻意偏差的认识,而是坚守职业、学术良知,坚守人格尊严。(许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