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网上一条新闻的标题让人眼前一亮———“长春市市长要求领导干部不得更换办公用车”,于是忙不迭地打开新闻细看,一看之下,却又感到一阵失望。《城市晚报》2月28日的这条报道中提到,在2月27日的长春市第九次政府全体会议上,长春市市长崔杰提出了当前要重点落实的几件大事:第一是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更换办公用车,确需更换,要严格执行审批标准和程序;取消一般性出国考察,确属必要的,要严格限定人数、严格控制费用;严控办公楼建设,除已审批立项的,原则上不再新建办公楼。
标题中斩钉截铁地说“市长要求不得更换公车”,到了文章中却成了“原则上不得更换公车、不再新建办公楼……”,“原则上”就意味着有弹性,就意味着有空子可钻,这一点,那位提出要求的市长想必跟我等平头百姓一样心知肚明。他之所以在“不得换公车、不再新建办公楼”之前加上个“原则上”,是为了给自己和别人留一点余地———既然是原则上,那么以后有领导干部要换公车、有单位要盖新办公楼,就都可以方便行事了,老百姓如果有意见,市长也大可用“只是原则上,而不是一概禁止”作为堂而皇之的解释理由。
但凡规定,只要一“原则上”,基本上也就避免不了沦为一纸空文的命运了,这个道理已经无数次被现实的黑色幽默所证实,但很多官员和部门在出台规定和提出要求时依然乐此不疲。“原则上规定”带来的后果,不仅是具体规定和要求一次次沦为空谈乃至笑谈的尴尬,更是对政府威信的一种挥霍。
政府的行政威信在于言必行、行必果,就是出台的规定和提出的要求一定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来不得丝毫打折,如果政府在出台规定约束自身权力时已经预先留了口子和退路,那“言必行、行必果”就只能是一句空话。长此以往,政府的威信就会在一次次的黑色幽默中被消耗殆尽。如果政府的威信不再,后果将是可以预见的———不仅各级官员不再把约束自身的规定当回事,连普通百姓也会对政府部门的一些规定产生审丑疲劳,不再有一种朴素的信任和认同,于是,官员贪腐、政令不通乃至百姓对政府的不信任就成了见怪不怪的常态。
要维护政府的行政威信,关键之处正在于一次次规定的出台和要求的提出,如果政府部门所有约束自身权力的规定都能把“原则上”这三个碍眼的字去掉,如果领导在提要求时不再碍于情面留有余地,如果所有违反规定的滥权行为都能得到严厉的处罚,政令不通、官员贪腐、公务浪费就是完全可治的病症。当然,政府的威信也就不会被“原则上”的规定一次次伤害。(霜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