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车险今后无差价 新版车险4月1日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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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3-12 16:27:26 |
人民网·天津视窗3月12日讯:从4月1日起,到保险公司上车险,条款和费率有望基本相同。这是因为,上周五,《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申报车险A.B.C三款(07版)行业条款费率方案》获得保监会通过。新版商业车险将于4月1日正式启用。
 附加险条款费率统一
2006年7月,保险业协会统一了车损险、商业三者险等主险,而在新版商业车险中,附加险也进行了统一。例如,在新版A款商业车险中,不仅商业三者险、车损险已经统一,而且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特约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和可选免赔额特约险等6个险种也采取统一条款和费率。业内人士表示,2006年实施A、B、C三款行业条款后,消费者投保车险主险已经没有什么差别,但在投保附加险时,由于保险公司各自推出个性产品,消费者选择起来比较麻烦。附加险条款费率统一后,消费者投保时选择起来将更加简单,因为各公司推出的产品基本相同。
盗抢险将升格成主险
在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A款)》的条款设计说明中规定:“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和机动车盗抢保险分别提供了主险和附加险两套条款,保险责任和费率完全相同,供各公司自主选择。”而此前,在市场间流传的说法是新版商业车险将以上两种附加险完全升格为主险。业内人士表示,车上人员责任险和盗抢险升格为主险后,消费者可以单独选择购买以上保险,而不必为此花费不必要的支出,投保更加灵活。例如,盗抢险原来是车损险的附加险,消费者只有购买了车损险才能购买盗抢险,而现在,消费者可以单独投保盗抢险,而不必购买车损险。同时,没有规定盗抢险必须是主险,而是让保险公司自由选择,也是让其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制订保险方案,让市场做主。
得实惠的是消费者
“各种保险条款让人难以理解,而且如何计算费率也不清楚。”买车一年的陈小姐在第二年投保时发出这样的感慨,“刚买车时懂得不多,就把保险都上全了。车开了一年,技术熟练了,也就没有必要各险俱全了。但是,两家保险公司报价的差额居然达到700多元,这让我真不知道如何选择。”业内人士表示,统一条款后,车险价格将没有以往那样灵活,差异自然就会小很多。这样,竞争的焦点将不再是价格,而更多的是服务。由此来看,价格统一的便利是消费者受益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就是有望享受到质量更高的服务。(傅家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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