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天津视窗3月16日讯:昨日获悉,河北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河北区社会事业发展的规定》,对拆迁、重建等问题做出新规定。凡拆迁社会事业设施的,拆迁单位应对其“拆一还一”。
《规定》中指出,凡拆迁学校、医院、文化站(馆)、影院等社会事业设施的,拆迁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因城市规划的要求不能在原地重建的,由拆迁单位按照“拆一还一”或零拆整补的原则,在规划范围内选址重建,补偿面积不得少于原拆迁面积,新增加面积所需资金由区政府统筹协调解决。因特殊原因不能实行“拆一还一”的,应依据专业评估部门的评估予以补偿,补偿金用于社会事业机构的重建和统建;对学校、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社会事业设施的建设和置换,有关部门要给予支持,手续要从简从快,并减免相关费用。(尹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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