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天津视窗3月19日讯:3月15日,央视曝光由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茶”广告涉嫌虚假宣传。昨天,针对层出不穷的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事件,北京律师刘晓原以公民身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寄出建议书,建议有关部门修改现行《广告法》,将虚假广告的代言人也一同列为处罚对象。(3月18日人民网)
现在,电视屏幕上充斥着明星做的各种广告。一些名人明星为了追求丰厚的报酬,在对商品的性能和功效没有亲身体验,没有调查甚至未做基本核实的情况下,完全按照广告制作商的要求,信口开河地向大众宣传产品的神奇作用,成了一些不良商家的“吹鼓手”。某演员为一减肥鞋做广告,极言该鞋的良好减肥效果。一位急切减肥的女士难抵诱惑,出高价当即买了两双,该女士按说明坚持穿用数周后,体重丝毫未减,方才大呼上当。
某明星说,“某某品牌化妆品使我青春常在”,而熟悉她的人却说,她根本就不喜欢此种化妆品;2004年8月5日《瞭望东方周刊》曝光北京新兴医院夸大治疗效果,通过唐国强、解晓东用广告炮制“送子神话”引发全国媒体关注。现在,“非著名”相声演员郭德纲却把个正在受理但尚未批准的商标、没有任何藏药成分的所谓“藏秘排油茶”,说得神乎其神,“3盒抹平大肚子……”如此不着边际地吹嘘疗效,致使不少消费者出于对名人明星的崇拜和信任,花费巨资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然而却毫无疗效,严重地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这不禁让人感慨:这些明星都怎么了?难道可以只要钱不要脸吗?难道可以“有奶便是娘”吗?名人的操守和社会责任感都到哪里去了?
刘晓原认为,消费者正是听了名人的宣传,并基于对他们的信任,才购买、接受其代言虚假广告中的产品、服务。因此,如果不从法律上规范和调整名人的代言行为,就违背了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了消费者利益。
对于名人而言,人格的价值,神圣的责任,公众的利益,是金钱所无法衡量的。而利欲熏心,信口开河,必将被人们所唾弃。(蓝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