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天津视窗3月21日讯:昨天,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依法对天津市怡尔泰足部保健中心(良子足疗第488连锁店)等良子足疗连锁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下达处罚告知书,拟对这7家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罚款5000元,对单位处以1150元至47200元的罚款。
根据举报,从3月6日开始,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坐落在河东区津塘路94号、河西区广东路151号、河北区金钟河大街与王串场一号路交口 、和平区慎益大街112号增1号、河北区天泰路、塘沽区学校大街240号等其他6家良子足疗店进行了执法检查。
经查,在本市经营的良子足疗连锁店共7家,有100多名河南籍员工。7家良子足疗连锁店分别存在未按规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超过规定时间加班,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
为此,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依法对这些良子足疗连锁店进行了处罚。同时,责令这些单位10日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立即停止超时加班行为,为劳动者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李茜 晁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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