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天津视窗3月21日讯:记者昨日从天津市建委获悉,从今年起,凡在本市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都将在施工现场进行物业化管理,配备专职物业管理人员,负责办公区和农民工生活区的安全防范、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维修养护等工作。
昨天,市建委向所有施工企业下发了《关于在我市建筑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实施物业管理的通知》,本市每个工地将根据工程规模、服务人和服务面积配备相应的物业人员,其中50人以上的至少配备2名,200人以内的至少配备3名,200人以上的工地至少配备4名。
物业人员将保证生活区、办公区室内外设施的环境卫生,浴室、厕所各类设施的安全整洁。此外,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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