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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禁止”业主小区内停车引发纠纷
2007-3-28 12:29:41
  人民网·天津视窗3月28日讯:原本可以停在小区里的车辆,却被物业公司责令“禁止入内”。很多居民不能理解,甚至和保安发生口角,而物业公司说自己有苦难言。

  业主投诉

  发生“车辆纠纷”的小区位于卫国道附近。据该小区的高先生介绍,自从2004年搬进小区以来,自己的私家车一直停在楼门口的甬道上,没人管。但今年3月19日,小区物业突然通知有车业主,不允许再把车开进小区。也就是说,高先生的车只能“露宿街头”了。

  物业公司在小区后门外建了停车场,但以前停车不花钱而现在每月需交纳90元停车费,高先生说有车业主都表示无法接受。按高先生所说,自己购买房子的时候本来就含有公摊面积,在不影响别人的情况下,自己完全可以用于存放车辆。

  物业公司说法

  负责管理该小区物业公司的赵经理说,之所以要把业主的车辆“赶”出小区,一方面是由于消防部门曾多次进行口头警告,小区内车辆过多,占用了消防通道,另一方面也因为不少业主反映小区里车来车往比较危险,他们这么做也是考虑另一部分业主的建议。

  “这个小区原本有60多个车位,但现在小区里每天停有130多辆私家车,多出来的七八十辆车每天都会停在甬道等地方,这样下去也不是事。”

  据赵经理介绍,根据相关条例,物业公司所做的工作只是维护小区内的正常秩序,并没有权力禁止业主把车开进小区,所有的决定权归属业主委员会。但是,目前小区还没成立业主委员会,考虑到大多数居民的建议,他们只得这么做。况且,物业公司还在附近建了停车场。

  赵经理也表示,目前,该居民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正在筹备当中。他们准备在居民中做相关调查,了解“是否同意将车停进小区”。另外,考虑到部分有车业主的“不理解”,他们也在研究其他解决方案。(李柏彦 王渐 高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每日新报 编辑:张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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