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3月28日讯:天津市河北区环保局近日发现辖区内遗存7公斤左右的氰化钾,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将所遗存危险化学品转移到国家指定地点。
氰化钾属第一类A级无机剧毒品,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吸入、口服或经皮肤吸收均可引起急性中毒,口服50~100mg即可致死。如果超过一定数量的氰化钾不慎遗散社会,后果将不堪设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了解清楚情况后,立即上报天津市环保局,并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这7公斤左右的氰化钾是20年前原某中学校办工厂遗留下来的生产原料,辗转到现在单位存放,其间20多年来负责保管的人员从未向公安部门备案,属失控的危险废物。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责成单位负责人向公安部门报案,两部门共同办理转移氰化钾手续,并加强对遗存氰化钾的监管,确保万无一失。
河北区环保局以此为警示,对全区危险废物排放单位摸底调查,不留死角,建立危险废物重点污染源档案,实行申报登记动态管理制度;制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责任具体到人,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按法律、法规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危险废物,严查随意倾倒危险废物,将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强化对产生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加强环评文件审批工作,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避免今后再次出现类似事件。(陈旭 方馨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