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3月5日讯:针对天津市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涉嫌合同诈骗,占压、挪用和侵吞群众购房款等问题,市国土房管局今天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强制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
通知内容包括:从即日起本市将对二手房交易全面实行资金监管,凡在本市范围内进行二手房交易的,必须进入二手房交易资金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监管系统,交易双方不得将房款和定金等交房地产经纪机构。对交易双方协商一致不纳入交易资金监管的,交易双方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签字确认并留存指纹印迹。
市国土房管局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方式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对收取、暂存二手房交易资金定金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一律依法予以查处。(李贤 刘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