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中心 | 政 务 | 滨 海 | 财 经 | 娱 乐 | 体 育 | 专 题 | 社 区 | 生活家 | 强国博客
首页>>新闻中心>>022快报>>信息内容 【字体:
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进行用能审查
2007-4-11 9:43:22
    人民网·天津视窗4月11日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审批、核准前,必须进行合理用能审查,以促进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这是市政府日前出台《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做出的规定。 

    据介绍,该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应当遵守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必须包含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内容。

    该《办法》明确,年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含本数,下同)或年耗电在300万千瓦时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当委托合理用能评估机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的合理用能专题论证内容(节能篇)进行评估,并出具合理用能评估报告。合理用能评估管理办法由市经委另行制定。

    合理用能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市有关规定;(二)项目是否符合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和行业节能设计规范;(三)项目的用能总量及用能种类是否合理;(四)项目的设计是否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是否达到国内能耗先进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其单位建筑面积、设备、工艺和产品能耗是否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五)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明令推广或淘汰的设备、产品目录;(六)项目的能耗指标、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和预期达到的节能效果分析;(七)项目合理用能的综合评估意见;(八)法律、法规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市经委负责审查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耗电500万千瓦时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审查决定书》。

    区县工经(贸)委等区县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下或年耗电500万千瓦时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审查决定书》,其中,对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耗电300万千瓦时以上的项目,在作出审查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市经委。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自合理用能审查通过之日起,两年内仍未开工建设或有其他原因需要取消审查的,合理用能审查部门可以取消审查决定。

    通过合理用能审查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遇有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节能技术方案等发生重大变化的,项目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审查部门报告,由原审查部门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要求其重新办理审查手续。

    该《办法》提出,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部门应严格把关,对未进行合理用能审查或未通过合理用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或备案,不得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更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对擅自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报请合理用能审查部门进行合理用能的竣工检验。对未达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予验收。(张新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天津日报 编辑:张寒
相关链接
·居民区接通绿色能源 津6万户居民将用上天然气
·天津:不合理利用能源的投资项目将不予审批
·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联席会在津召开
·国浩集团斥资4亿落子天津
·天津近四分之一固定资产投资来自外地投入
·天津保税区确保重点工程固定资产投资超过百亿元
·招商局逾30亿投资天津港码头
·天津加强节能节约 建筑中加大可再生能源应用
·天津商务委:社区商业酒店式公寓成投资新方向
·天津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 摸清“家底”
·节约型社会 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突出战略位置
·宋平顺会见美国客人 就在津投资事宜进行交谈
·2007年建设343个亿元项目力推天津新发展
·泰达“父告子” 滨海能源由“孙”变“子”
·滨海固定资产投资增势强劲基础设施投资创新高
·天津港散货物流中心环保建设投入占三分之一
·玉田县在津举行投资环境及项目推介会
·提高能效正成为全球应对能源危机的共识
推荐新闻
最新更新
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进行用能审查
天津市将建百米诗词大道 征集青少年书法作品
27面“华北第一鼓”抵津 全市海选百名鼓手
馄饨店开业一年关张 大学生当老板难在哪儿?
第六届天津国际汽车贸易展将于十一黄金周举行
到2010引进7万洋专家 重点学科引进高级专家
为出成绩棍棒相加 教育部门:严禁体罚学生
开发商卖房傍上名校 售楼打起“教育牌”
歧视还是关爱:天津一条关于农民工的横幅
京城居 大不易 北京人扎堆到天津买房
新闻线索:
022-23620022
报料邮箱:
关于我们 | 视窗活动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人民日报驻天津记者站网络中心 京ICP00006号 津ICP备07000061号
〖人民网·天津视窗〗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