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7亿元 扩大就业增加群众收入
●70.2亿元 确保城乡居民社会保障
●142亿元 提高百姓教育医疗水平
●189亿元 建造城镇居民宜居环境
 北辰区双街镇投资300多万元为沙庄村农民生活小区统 一安装太阳能节能路灯。(刘玉祥 陈立兴) |
人民网·天津视窗4月12日讯:记者从天津市财政局了解到,随着本市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财政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财政部门将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保障重点,把更多的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今年市区财政共安排资金458亿元,用于扩大就业和增加群众收入,确保城乡居民社会保障需要,提高人民群众教育医疗水平,改善城镇居民宜居生活环境。
全面提高群众生活水平
据市财政局介绍,今年市区财政共安排资金56.7亿元,用于扩大就业和增加社会各群体收入。积极制定落实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完善城乡一体化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强化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完善再就业援助制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提高居家养老、报刊投递、邮政服务、物资回收和城市清洁五类公益岗位财政补贴比例,继续搞好“405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托底安置,加大对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提高就业稳定性。财政投资建立100家青年就业基地,促进新生劳动力实现素质就业。
完善农村就业扶持政策,给予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财政安排资金18亿元,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1018户困难企业依法退出市场,妥善安置18万企业职工,从根本上提高困难职工的工作和生活质量。
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完善落实增加群众收入财税政策,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合理调节不同群体的收入分配。鼓励企业建立工资与效益同步增长机制,继续推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规范地方津贴补贴,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最低工资标准在现行670元基础上增加10%以上,继续调整企业职工工资计税标准,督导企业为职工增加劳动报酬。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逐步实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纳税监控,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大财政对“三农”支持力度,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比重,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积极发展债券、基金等直接融资方式,拓宽投资渠道,有效利用民间闲置资金,增加城乡居民投资分红收入。今年确保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增长12%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0%以上。
构筑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是和谐的基石,今年市区财政共安排社会保障资金70.2亿元,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单位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以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增加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强化基金征缴和管理,继续提高110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人均增资100元,进一步做实养老金个人账户。启动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2008年底,将113万务农劳动力和83万农民工,以及失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养老范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启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将在校学生、无业居民、残疾人、生活困难无力参保的城市低保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范围,逐步建立人人享有医疗保险的制度体系。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市地域覆盖率达到100%、农民参合率达到89%,提高市和区县财政补助标准,全市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30元以上。
制定和完善政府救助体系,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做好城镇低保人员的分类救助和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逐步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逐步将4.6万农村低保和五保人员纳入应保尽保范围。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通过财政投入、社会和企业参与完善多层次、多需求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推进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社会保障住房建设,进一步完善廉租房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经济适用房、最低收入租房补贴、公有住房租金核减五条住房保障线。新增社会住房保障家庭2.3万户,其中新增廉租房配租家庭1000户;新增最低收入住房困难租房补贴家庭5000户,新增经济租赁房租金补贴家庭20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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