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百姓出行难 学者齐聚天津共商缓解拥堵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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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4-13 15:24:10 |
(四)管理设施
从现在起到2010年,利用4年时间,天津中心城区每年新增交通信号灯300处,交通信号控制率达到90%,中心城区70%的信号灯实现区域协调自适应控制;每年新增交通电视监视点位250处,主要路口及重要点位监视率达到100%;每年新增交通违法监控设备300处、交通信息采集设备200处、信息发布诱导显示屏50处,构建比较完善的交通智能与信息服务系统;每年新增交通标线500公里,6米以上道路交通标线施划率达到100%;每年新增交通标志1000面,形成更加人性化的交通指路系统。
在新建、改造道路,配套建设交通安全设施外,将交通电视监视、交通违法监控、交通信息采集、信息发布诱导等智能交通管理及信息设施列入配套设施,纳入工程预算,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每年用于中心城区交通管理设施维护和智能及信息服务设施建设投资列入市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区县建成区所需交通管理设施维护和智能及信息服务设施建设费用,列入区(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五)停车管理
抓紧出台《天津市停车管理办法》;清理被挪作他用的停车场;加快停车设施建设,重点放在推进居民小区机械停车库和商业、娱乐等繁华区停车楼(库)建设;按照“路内高于路外、中心高于外围、高峰高于平峰”的原则,调整占路停车收费标准,建立区域停车分级收费制度,实行分时段计时收费;强化对公建、民建配建停车场的审查。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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