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调解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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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4-15 11:17:59 |
人民网·天津视窗4月15日讯: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强化辨法析理,加大调解力度,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02年至今年3月,该院共审结涉及“雪花啤酒”、“太太口服液”、“泰达音像”、“高露洁牙刷”等知识产权案件327件,全部在审限内结案,案件调结率达50%。
针对知识产权案件具有新、疑、难,专业性强,证据材料繁多,法律关系复杂,审理周期较长等特点,该院坚持把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始终,积极化解矛盾纷争,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成案结事了。庭审前,该院通过诉前指导,使当事人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与举证责任,同时根据案情做好现场勘验和证据调取工作,遇有举证责任不明的案件,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确保庭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为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打下良好的基础;审理中,找准案件争议焦点,把握好调解工作的切入点,通过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和交流,了解掌握当事人的心理变化,及时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并适时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庭审后,在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和责任承担有了基本的判断后,趁热打铁,找出侵权事实成立或者侵权事实证据不充分等要害问题,促使双方当事人改变相互对立的态度,达成调解协议。
在调解过程中,该院还坚持合法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解,并积极为当事人制订具体的调解方案。该院既采用传统的分析事实和证据的方法,教育说服当事人,又适时采用典型案例引导的方法,以增强释法析理的力度,使当事人明白调解,自愿息诉。制订具体调解方案时,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该院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从如何更好地解决当事人矛盾、满足双方当事人的需要等角度出发,为当事人设计不同的调解方案,确保取得较好的调解效果。
“狗不理”是天津驰名商标,日前,天津狗不理快餐有限公司与天津青年报业发展公司、天津市盛名狗不理调料有限公司因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产生纠纷。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抓住原告起诉的主要目的不是追偿商标使用费,而是为了规范“狗不理”商标使用秩序以维护商标商誉这一焦点,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并与当事人协商寻求最佳的解决途径。最终,经过法官耐心地讲理释法,当事人心悦诚服,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从而既保护了“狗不理”的商誉,又维护了当事人各自的权益。案件审结后,天津狗不理集团公司总经理亲自送来写着“业务精湛,水平令人称赞;廉洁高效,操守值得钦佩”的锦旗,表达了他的感激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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