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干预药价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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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4-23 16:59:15 |
近日,北京大学副校长、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海闻教授在一次经济学讲座活动上表示:政府不能通过行政手段干预药价,医疗改革不是要一味地把药价降下来,而是“谁来承担”的问题。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海闻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比如对“国六条”他便强调“在某种程度上是历史的倒退”(4月22日《新京报》)。
这些观点显然值得推敲。但又必须承认,其所触及的问题却并不荒唐,而且非常值得深入思考。就目前来看,国家发改委所主持的药品降价已经近20次了;从“国六条”到“七部委意见”等,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行政干预措施也已经数不胜数。但众所周知的是,“看病贵”并未真正缓解,房价更是在全国范围内都不断飙升。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对这两个领域的行政调控迟迟难以真正奏效?进一步则是:在这两个领域,行政干预是否可以真正有效?如果可以有效,下一步应该如何进行?如果无效,则这两个领域是否应该完全交给市场?这些,都已经是当前非常急待厘清的问题。
无论从哪一方面看,在既有背景下,国家对医疗和房地产市场进行干预当然都是极其必要的。也许,干预方式或许需要作根本性的调整,但那是另一回事。当前中国的医疗市场,无论是药厂、医药流通公司还是医院,已经都不再是“国有”或“公立”的天下,外部资本已经大幅进入。换言之,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完成了市场化。然而这个市场当前的情况却是:进入的资源虽多,却并未引起竞争和降价。甚至进入者越多,导致药品流通的环节等越多,“旧药翻新”等蒙骗消费者的药样越多,也即前来“分一杯羹”的食利者越多。
如果自由的医疗市场就是这个样子,那么应该受到干预自是毋庸置疑;而如果当前的医疗市场还并非完善和自由的市场,则现在需要讨论和试验的也是医疗能否市场化、或如何将其引导至健康的市场状态的问题。在这些问题没有答案之前,国家通过行政干预让更多的人能够看得起病仍然是必要的。
实际上,自由市场制度究竟是不是万能的,市场经济到底需不需要行政干预,这是从斯密时代一直争论到现在的一个问题。而在实践中,美国从“罗斯福新政”时期便早已经给出了一个示范:市场并非万能,政府应该干预。
这位北大副校长提出这样的观点,是因为太过信奉自由市场制度而且还弄混了一些概念,还是因为在书斋呆得太久完全不知道外面的情况呢?(郭之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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