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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增车辆缴养路费最小时间单位有变
2007-4-27 12:25:03
  人民网·天津视窗4月27日讯:从天津市养路费征稽处获悉,从5月开始,新增车辆缴纳养路费的最小时间单位将由旬改为领取牌照当月所剩的实际天数。

  过去,以旬作为缴纳养路费的最小时间单位。原新增车辆领取牌证当月剩余天数,20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全额缴费,10天以上不足20天的按费额的三分之二缴费,不足10天的按照费额的三分之一缴费。根据国家新下达的规定,从今年5月份起,本市新增车辆一律按领牌照当月剩余实际天数缴费。考虑到全年各月份实际天数有所不同,日缴费额统一规定为费额的三十分之一。(王月 李海燕)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每日新报 编辑:张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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