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7日上午,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 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戴成文、宋宝贵、王培英受贿、挪用公款、行贿一案 人民网·天津视窗4月29日讯:受贿215万元人民币、挪用508万美元的天津渤海化工原董事长兼总经理戴成文,因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构成重大立功,被减轻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宋宝贵因向戴成文行贿和与戴成文共同挪用公款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王培英因向戴成文行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享受副部级待遇的被告人戴成文曾在1995年至1999年间任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天津渤海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唐山中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4月至9月间,被告人宋宝贵、王培英经与被告人戴成文商定后,以荷兰欧加华公司的名义用大连荷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大连金源大厦B座及裙楼作抵押,先后4次从渤海股份公司取得贷款共计749万美元和1.9亿元人民币。为感谢戴成文的帮助并为逾期使用该款以及日后继续借款,宋宝贵指使王培英于同年11月初,在欧加华公司宋宝贵的办公室,送给戴成文50万美元旅行支票,戴成文收受其中20万美元。同年12月,被告人宋宝贵、王培英基于上述目的,在天津市一饭店内又送给被告人戴成文5万美元现金和一尊金佛像。被告人戴成文收受上述财物后,于1997年12月与被告人宋宝贵预谋,擅自将公款508万美元借给宋宝贵使用;1998年7月,戴成文又应宋宝贵的要求擅自撤销贷款抵押,致使渤海股份公司的749万美元和1.9亿元人民币贷款至今未能收回。
案发后,检察机关向被告人戴成文追缴人民币205万元和金佛像一尊。1998年10月,被告人宋宝贵找到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霍津义(另案处理)要求借款。后经霍津义等人协调,投资公司委托某国投公司信托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给荷兰欧加华公司。宋宝贵为感谢霍津义,送给霍津义10万美元旅行支票。(丁力辛 苗松林 王晶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