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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诉讼费下调“官司”见多(图)
2007-4-4 16:17:22

南开区法院立案厅

  “新诉讼收费办法”施行两天,各法院立案情况如何?

  人民网·天津视窗4月4日讯:昨天上午10时30分,记者在南开区法院立案厅内看到,十余名市民正在咨询或排队等待立案,虽然人数较多,但立案厅内秩序井然,接待立案的法官态度十分热情。一名家住南开区密云路的老大爷告诉记者,他之前曾想与儿女打官司解决住房问题,但考虑到诉讼费用可能会较高,所以一直犹豫不决。得知诉讼费用下调的消息后,他非常高兴,所以赶紧前来咨询,并准备立案。对于老大爷的话,周围人纷纷点头表示认同。

  接待立案的墨法官告诉记者,诉讼作为保护公民自身权益的有效方式,越来越被大家所接受,诉讼费门槛降低了,广大市民获得了实惠。据统计,在该院两天来的立案中,离婚案件、财产类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占较大比例,不仅因为这几类案件始终比较受关注,也因为它们的诉讼费用降低幅度较大。

  此外,记者从天津市和平、河东、河西等区院获悉,“新诉讼收费办法”施行两天来,各法院立案的数量大大增加,有的法院立案数涨幅超过一倍。

  与此不同的是,西青区法院等环城区县法院的立案数量并未因诉讼费的降低而大幅增加,经综合分析,当地居民仍缺乏对新办法的认识和理解,故新办法出台后,并未很快被接受。

  业内人士提醒,新的诉讼费收费办法针对一些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受理费用的确有了大幅度降低,诸如涉及人身类案件、劳动争议案件以及一些小标的财产案件,但对一些大标的的财产纠纷案件,新的收费办法规定的标准比以前非未降低还有所增加,故希望当事人理智面对。(吴彬 张昭 安颖 徐德利 王琪 李明 何锦辉 孙伟)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城市快报 编辑:张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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