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改革社区卫生机制 政府为民购买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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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5-10 17:56:14 |
人民网·天津视窗5月10日电:日前天津市印发了《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的意见》和《关于加强社区公共卫生项目投入与管理的意见》,提出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通过集中支付和购买服务等方式,着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水平。
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就是政府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人口和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质量,以及人工、耗材等相关成本核定给予的财政补助,旨在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降低群众的就医成本。市区两级财政和天津市卫生局将按比例分别承担,有条件的区县还将提高本级补助标准,拓展相应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时,市级财政将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要求,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困难城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天津市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政策性亏损补助和专项经费补助。城市居民在社区可以享受18项廉价的服务,其中包括为城区60岁以上确诊并已建立健康档案的高血压和糖尿病病人实行规范管理,定期进行常规检查和指导用药;为社区60岁以上老人、低保贫困人群建立健康档案,为接受连续治疗的确诊慢性病病人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对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等人群进行针对性健康教育,协助和指导辖区有关单位和居民开展病媒生物控制和环境卫生整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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