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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两个月就满“周岁”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最近遇到了麻烦。日前,北京律师刘家辉代表全国207位车主向保监会提交听证申请,质疑交强险无责赔付条款。记者昨天连线刘律师时了解到,截至昨天,天津市已有三位车主报名加入这一行列。 (资料图片) | |
人民网·天津视窗5月15日电:据了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也就是说,如果您开车出了事故,即便最终认定对方负全部责任,您也必须向对方支付赔偿,这是交强险与以往车险的不同之处,也是引发此次质疑的焦点。
据天津市某保险代理公司负责人张先生介绍:“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的标准为损失额的20%。例如,甲方对乙方追尾,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损失是1000元,乙方虽然没有责任,也要承担200元的赔偿。”他表示,这笔钱虽然是由保险公司承担,但仍会让无责任车主感到十分郁闷。
采访中,一些无责任车主都对这一条款提出质疑:“车车相撞,我被别人撞了,凭啥我还得向对方赔钱?”更令无责任车主想不通的是,他们还要为对方的错误而跑前跑后。
“与以往的车险相比,交强险的赔付手续是麻烦了一些。交强险赔付不仅需要投保人自己的相关资料,还需要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这是以前没有的规定。这样一来,出了交通事故,无责任车主也得花费一些时间、精力办理相关赔付手续,从而给他们带来了一定困扰。”张先生说。
有些车主担心,有人会利用此规定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进行骗保。对此问题,张先生认为,利用无责赔付骗保得利的可能性不大,毕竟进行无责赔付需要认定,而且赔付也有一定限额。“到现在为止,我没有遇到为了得到几百元无责赔付而故意出事故或者双方合谋出事故的事情。”
律师讨说法 网络征集授权
北京律师刘家辉也遇到了类似的郁闷事情:在去年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中,她虽然没有任何责任,但根据交强险的规定,仍要赔给有责任一方400元。此事之后,刘律师便开始通过网络征集授权,呼吁保监会对交强险进行听证。
记者昨天通过电话与刘律师取得了联系,她告诉记者:“我已于4月27日向保监会递交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听证申请书》,呼吁听证交强险。截至目前,我得到了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的207位车主的授权,其中三人是天津车主。”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刘律师认为,听证要求的条件是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同时还要被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交强险肯定是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如果保监会认为不需要听证,应当告知不需要听证的理由。”
记者了解到,这些车主委托她向保监会申请听证,代为申请听证、参与听证,代其向有关机构申诉、反映交强险有关问题,代为提起、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刘律师说:“目前保监会还没有对我的申请进行反馈,依照我的经验,这种申请的反应时间一般为20天。”
“无责赔偿,无论谁都有可能遇到”
昨天,记者与三位天津车主中的一位取得了联系,他刚刚通过邮件授权刘律师向保监会申请听证。据他介绍,他是去年8月份买的车,当时没多想就交了1050元的交强险保费。“我以为这是有关部门统一规定的费率,不能打折,可后来通过朋友知道,1050元的保费至少能得到九折的优惠,有的甚至可以打七折。多花了100多元,我觉得有点冤,也对交强险保费是否存在暴利这个问题产生了疑问。”
这位车主表示,他从网上看到刘律师的行动后,主动打电话与她取得了联系,了解了她这次行动的目的,觉得这是一件为自己维权的事情。“我放下电话后就向指定邮箱里发送了授权委托书。作为一名普通车主,我真希望保监会能受理申请进行听证,毕竟这是涉及我们这么多车主的大事。”
“虽然我目前还没有出过交通事故,也就谈不到无责赔偿,但现在没有并不代表以后就没有。无责赔偿这个问题,无论谁都有可能遇到。”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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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保险费率 幅度较大应听证
在4月23日召开的“中国保监会一季度定时定点新闻发布会”上,保监会新闻发言人、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曾表示,保监会将按照机动车交强险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保险公司整体盈利和亏损情况,要求或允许保险公司调整保险费率。
他表示,现在保监会已经要求保险公司对交强险险种进行精算评估和财务审计,根据交强险业务盈利和亏损情况制定费率。按照条例规定,当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时,保监会应当进行听证。(傅家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