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贪图便宜 (曹永祥 画)
人民网·天津视窗6月13日电:一外地来津务工人员贪图便宜,从犯罪嫌疑人手中购买了一辆赃车用于搞运输,不想在送货途中正好被失主撞见,汽车不但被人家认走,自己也因涉嫌犯罪被拘留。
家住安徽省临泉县黄岭镇的庄某,现年30岁。今年2月份,他经其叔叔介绍从一河南男子手中花一万元(该车市场价格大约在3万元左右)买了一辆二手“福田”农用汽车用于跑运输。近日的一天中午,庄某驾车来到宝坻区“津京新城”建筑工地送货。这时,一位来自河北省沧州市的司机周某也正好到此送货,发现庄某的汽车非常眼熟,便趁着庄某前去办事的间隙上前仔细查看。通过察看车架子号及机体号,很快认出该车就是其去年9月1日在本市西青区大寺镇被盗的车辆。于是,周某急忙拨打110电话报警。在事实面前,庄某承认了通过叔叔介绍购买赃车的事实。庄某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来路不明的二手车,本应知此车是赃车,但仍然购买并使用,已构成涉嫌收赃罪,目前其已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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