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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我曾写过一篇文章,谈“文革”中毫无目的的残酷。对于那些打人者的心理,我当时写道:“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在他们个人都是毫无意义的,除了可能产生的一时的快感外,他们从中什么也得不到”,“除了给迫害者带来自视优越快感外,它的残忍的唯一意义就是毫无意义。”审美才是没有功利目的的,于是乎在那个年代,暴力也就成了一种审美。今天看来,这样的历史还没有完全结束,有些地方反而有过之而无不及。日常生活中,我们甚至看到一些正规执法人员也是如此,把以强凌弱看做是一种特权,是个人身份的体现。在他们心里,这世上只有两种人,管他们的人,和他们所管的人。
有位作者曾撰文分析中国人的权力主义人格,说我们从小的教育总是把“自我实现”等同于要做“人上人”的欲望;那种踩在别人头上的权力欲望,而“自我实现”在本质上是反对权力主义的。的确,一个人的自我价值从来都不取决于任何外在的东西,无论它是地位还是制服。可许多人却一生都不明白这点,在人性方面,我们这个社会是有缺陷的,许多人不懂得权利的珍贵,却深谙权力的功用。因此也难怪那些城管人员,他们在生活中看到的就是权力无所不能,一旦自己也拥有了这些,自然就会把它应用到生活中去。他们虽然没有推己及人的能力,却绝对有由人推己的能力。
此次事件当地政府的处理还是很及时的,六名打人者很快即被治安拘留,负责人也受到撤职处分。但我仍怀疑,如果这次被打的不是一个女大学生,而是一个市民或农民,如果打人者没有引发众怒,主管部门的反应会不会如此迅捷。作为事件第三者的政府有关部门,除了应当承担一定责任外,也该认真反思一下了。那名被打的女大学生从今以后会对这个社会作何看法,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如果一个社会充斥暴力执法,无论打人者还是被打者,他们的心中都将会是一片黑暗。(景凯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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