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中心 | 政 务 | 滨 海 | 财 经 | 娱 乐 | 体 育 | 专 题 | 社 区 | 生活家 | 强国博客
首页>>新闻中心>>022快报>>信息内容 【字体:
新《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6月18日起全面启用
2007-6-14 17:55:38
    人民网·天津视窗6月14日电 (通讯员 吴梅)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本市对原有《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示范文本予以修订。自2007年6月18日起,全市存量房交易使用新房产买卖协议。

    据了解,此次修订的新房产买卖协议根据买卖双方房款交付方式以及是否采取资金监管等方面将分为三种示范文本,即《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资金监管贷款)、《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资金监管)、《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其中,《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资金监管贷款)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纳入交易资金监管且办理贷款手续的存量房买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资金监管)文本适用于纳入交易资金监管且一次性付款的存量房买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文本适用于买卖双方协商一致不纳入交易资金监管的存量房买卖。

    据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本市自今年1月29日起,全市二手房交易全面实行代收代付资金监管,买卖双方进行二手房交易,在签订《房产买卖协议》的同时,须签订《私产房屋交易资金代收代付协议》。为了进一步简化程序、缩减办件流程,提高办件效率,新修订的房产买卖协议在原有房产买卖协议和私产房屋交易资金代收代付协议基础上,合并了二手房交易以及资金监管相关条款。今后再进行存量房交易时,交易双方只需签定新的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有的《私产房屋交易资金代收代付协议》将同时废止。新修订的三种示范文本中,《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文本与原房产买卖协议相比,没有较大变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资金监管贷款)和(资金监管)文本实际上只是在协议第二条内容中增加了“甲乙双方同意由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中心对房产价款、其他价款实施监管”的条款。交易双方应根据不同付款方式以及是否采取资金监管措施等方面选择适当的房产买卖协议。

    这里提醒广大交易群众,如房屋交易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不纳入资金监管的,在签定房产买卖协议前,双方须在国土房管部门统一制订的“确认书”上签字确认。此外,“资金监管贷款”和“资金监管”两种房产买卖协议中还增加了“卖方提供收取交易资金的个人一般结算账户”的条款,卖房群众一定认真填妥您的开户银行、户名及账户,以便确保交易资金流转的安全、准确和及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人民网·天津视窗 编辑:晓菡
相关链接
·《天津市房产买卖中介合同》示范文本塘沽试水
·一套房子卖给了两个人 天津房产商进京告状
·紫云居住区初具规模 年内将竣工4000套(图)
·天津房产买卖中介合同示范文本今日开始使用
·业主为占房大打出手 天津房地产商进京告状
·市场监管黑洞深深 天津房产中介之乱何时止
·中国发展REIT的前奏 天津设第二个房产信托基金
·渤海银行与中国信保签署全面业务合作协议
·探讨行业发展 天津房地产行业发展峰会将开
·个人合作建房登陆津城 房价至少降低三成(图)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私产房交易注意三大问题
·奥运机遇给天津带来新亮点 周边地产销售升温
·天津市出现不少“娃娃业主” 派生出三大弊病
·国土房管局提醒市民:房产咨询切莫轻信“专线”
·房管局退还灭失商品住宅已缴存维修基金答问
·津琼两地签署合作协议 八项内容助推商贸发展
·天津与海航集团战略合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天津市非住宅房地两证合一 今年“五一”启动
推荐新闻
最新更新
新《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6月18日起全面启用
天津园区国际创业中心举办文化建设研讨会
天津港五公司投入十万余元防暑降温专项资金
国际性金属材料交易会8月滨海盛大开幕(图)
天津临港港区内3个违规卸沙码头被抛石封堵(图)
滨海电力部门采取措施保证百姓夏季正常用电
天津机场请民航大学生做安全咨询“小专家”(图)
第七届中国职业模特大赛天津赛区总决赛将举行
天津大悲禅院山门修复工程外檐彩绘进入尾声
天津市不少高考生患上“考后综合征”
新闻线索:
022-23620022
报料邮箱:
关于我们 | 视窗活动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人民日报驻天津记者站网络中心 京ICP00006号 津ICP备07000061号
〖人民网·天津视窗〗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