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6月15日电:由市应急办会同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编制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日前向社会发布。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或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都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四级预警预防事故发生
预案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发生后,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总指挥依据事故等级确定。现场指挥部可由抢险指挥组、社会面控制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宣传信息组、事故调查组和专家顾问组七部分组成。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事故的预警和预防,预案依次规定了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内容包括突发施工事故的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当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雪、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蓝色预警时,或者在重大节假日、施工高峰期、特殊季节(如汛期)到来之前,或者国家及本市重要会议到来之前,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将根据情况发出预警。当有关部门发布恶劣天气黄色预警,或者本市发生一起较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时,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将发出黄色预警。当有关部门发布恶劣天气橙色预警,或者本市发生一起重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时,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将发出橙色预警。
当有关部门发布恶劣天气红色预警时,或者本市发生一起特别重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时,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将发出红色预警。红色预警发出后,各有关单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高度注意重大危险源及自然灾害动态,带班领导要主动了解掌握情况,加强值班和监测密度,必要时还要停止高处作业。应急队伍随时待命,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进行抢险,并建议市民避开有关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单位和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启动施工现场应急预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设置警戒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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