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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切莫忘记,节能减排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公家”单位很容易出现的一种现象,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他们对于国家政策和上级精神积极响应,但对于执行政策和落实精神过程中造成新的浪费却麻木不仁,视若罔闻。对于存在这种现象的单位和个人,如果你说他不认真执行上级指示,他可能会十分认真地跟你理论;但如果说他在执行上级指示过程中失之粗放,浪费太大,他却若无其事,泰然处之。实际上,浪费也是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损失的重要形式,而且随时随地发生,更具有普遍性。而且,我国的浪费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甚至愈演愈烈。如果把浪费比作一种病,浪费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病、流行病、传染病,几乎成为当今一大社会公害。
绝不允许为节能改造而浪费,尤其应当引起各级政府和领导部门的高度注意,因为他们在节能改造问题上具有决策权,且担负指导责任。所以,我们应当在《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落实之初就明确强调:要节能减排,要节能改造,但也要降低节约工作的成本,坚决制止不计成本进行设备更新改造的新的浪费行为。这一点是对各地方、各部门创造性和责任心的双重考验。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