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6月20日电: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本市环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噪声扰民问题,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静、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将重点采取三项举措,着力改善全市声环境质量,为本市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是严格对建筑施工噪声的审批、管理。建筑施工开工十五日以前向所在地环保部门提出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如确需夜间施工作业,须提前3天向所在地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建筑施工主管部门要加强现场连续监督检查,并公示于众。今年本市将组织几次全市大规模的夜间检查,对市内6区主要建筑施工工地进行突查,对违法单位要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各区县环保部门在5月31日至6月8日、6月15日至6月24日期间对夜间施工项目停止审批,加强对学校周边各类噪声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环保投诉热线24小时昼夜值班,确保受理群众举报后,环境执法人员及时赴现场查处。交管等部门加强对禁鸣区域内机动车鸣笛管理,特别是考场周围禁止一切机动车鸣笛,要在中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期间防止噪声干扰考试。6月7日、8日,22日至24日中高考期间,本市环保部门将对全市考点进行全程监控,为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
三是积极开展“创建安静居住小区”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环境管理,通过更加人性化的协调方式和管理内容,解决小区内经常发生的宠物扰民、机动车扰民、文化娱乐扰民等生活噪声问题,促进邻里和睦、人际和谐,为小区百姓营造宁静、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2003年至2006年四年内,在全市范围内已有126个居民小区被授予“安静居住小区”称号。(党金生 董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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