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6月24日电:春运期间,家乡客运公司违规涨价,被华科大在读法律硕士向利民告上法庭。昨悉,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判决向利民胜诉。
28岁的向利民是湖南吉首人。2月23日,他由吉首市王村镇乘长途客车前往永顺县城,随后又前往长沙市,分别被收取20元和150元车票钱,相比平时上涨幅度分别达到100%和50%,与国家有关部门“春运不涨价”的要求不符,也大大高于湘西自治州物价局公布的永顺县春运指导价。3月15日,向利民起诉湘西州汽车运输总公司,要求返还多收取的客运费60元,并赔偿相关费用150元。
法院审理认为,湘西州汽车运输总公司的涨价,虽然得到永顺县物价局许可,但与湘西州物价局发布的春运指导价格相违背,属无效许可,湘西州汽车运输总公司涨价行为不合法。(严珑 李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