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节约资源明确为基本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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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6-25 12:24:01 |
人民网·天津视窗6月25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首次审议了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拟从法律层面将节约资源明确为基本国策。
修订后的节能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而现行节能法的规定为,“节能是国家发展经济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
傅志寰说,根据我国国情和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节能是我国的一项长期方针,必须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因此,节能法的修订不仅要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着眼于长远的制度规范。(韩洁 刘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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