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6月25日电:近年来,女性涉嫌毒品犯罪案件的数量呈不断上升趋势,其犯罪方式也从妇女被利用从事毒品犯罪,发展到以女性为主的贩毒犯罪,甚至成为以贩卖为常业的“女毒枭”型犯罪,这都不得不引起各界对女性涉毒犯罪案件的关注。记者昨日从和平区检察院获悉,截至今年6月份,该院共受理涉及毒品犯罪案件38件44人,受理案件数超过2005、2006两年受理该类型案件总和,而女性参与犯罪在逐年增加。2005年女性参与毒品犯罪只有2人,2006年有4人,2007年上半年就有9名女性参与贩毒案件,占总人数的20.5%。上述44人中,曾经受过司法机关处理的有24人,24人中5名为女性。
据了解,大多数参与毒品犯罪的女性,缺乏法律知识,不清楚自己的行为可能给社会造成多大的危害。她们单纯地认为毒品生意可以挣大钱,也因此成了一些毒犯的利用对象。
犯罪嫌疑人尹某,男,今年34岁,初中文化,无业。1990年6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2007年1月17日因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李某,女,35岁,中专文化,无职业。
今年3月9日下午,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称有人从外地购买大量的冰毒来津,准备在天津进行贩毒,后民警进行布控,经过蹲堵将嫌疑人尹某、李某抓获。当场从尹某携带的行李中缴获冰毒12包,共重207.95克,并从李某包内缴获冰毒6.22克。据二人交代,今年3月7日,二人由本市乘坐火车来到辽宁省丹东市,在当地非法购买毒品冰毒214.17克。同年3月9日,二人将购买的冰毒藏匿在随身携带的红色挎包和手提包内,乘坐由丹东开往天津的长途汽车,将冰毒运输至本市。事后李某交代自己都是听尹某的安排,而且也没有想过为此会付出什么代价。现尹某、李某二人因涉嫌运输毒品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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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女性吸毒后,不但每天用毒品毒害自己,同时通过“以贩养吸”的方式,满足自己一时的欲望。为满足毒瘾,大多数吸毒人员也是贩毒人员。女性贩毒的数量和贩毒的隐秘程度,绝不逊色于男性。她们中有些人逐渐成了女毒枭。
苗某,男,今年42岁,高中文化,无职业,辽宁省人。1985年因打架斗殴被劳动教养三年。1991年因流氓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许某,女,34岁,初中文化,辽宁省人,无职业。冷某,男,33岁,小学文化,辽宁省人,无职业。
今年4月9日晚11时许,犯罪嫌疑人苗某、许某、冷某雇用司机,驾驶租来的别克商务车从辽宁省丹东市到达本市宁河县某酒店,苗某到酒店内欲与购买毒品的人员进行交易联系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后民警在宁河县一兰州拉面馆将嫌疑人许某等人抓获,并从别克商务车后座收缴冰毒425克。现苗某等人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针对涉毒案件急剧增加的情况,检察机关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以遏制涉毒案件上升趋势同时,积极开展教育挽救工作,于日前深入和平区看守所,连续数天对在押涉毒人员开展禁毒教育活动。
女性因法律知识匮乏,使她们成为了毒贩的利用对象,成为运输毒品的“工具”,而这些妇女又不能抵御金钱、优越生活的诱惑,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所以,加强对她们的普法教育、毒品犯罪危害教育是杜绝她们犯罪的关键。
面对毒品,女性应当珍爱自己,珍视家庭,树立健康向上的思想意识,教好友、读好书,自食其力;告诫她们绝不能受毒品诱惑或他人的教唆而去尝试吸食毒品,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危,一定要远离毒品、拒绝毒品。(常健 吴彬 王涛 蔡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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