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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为何争做书记员
2007-6-27 8:41:49
  “有人星夜赶科场,有人风雪归故乡。”一个人当作宝贝的东西,在另一个人眼里,也许就如同粪土。当前面这个人耗尽心力去追求他的宝贝时,后面的人或许很难理解:值得这样追求吗?
  
  其实,只要当事人是在正常状态下自由作出的选择,我们所能做的就应该是尊重,而不是努力试图去弄清楚其中的“为什么”。
  
  最近有个例子:今年江苏镇江市法院系统要招6个聘任制书记员,结果短短几天时间就有434人报名,其中不乏北大、南大、中国政法大学等名牌高校的大学生。(6月24日《扬子晚报》)报道这一消息的记者很惊诧,为什么这些知名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竟然对一个跟打字员差不多的岗位如此青睐?
  
  法律职业的门外汉,确实很难理解这些年来司法职业和法学教育的急剧变化。
  
  “学法之人如过江之鲫,法律文凭贱如粪土。”这是不久前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在回答《南方周末》记者时,所作的惊人之语。“粪土说”尽管有些夸张,法学文凭的轻贱却早已是铁板钉钉的事实。据统计,到去年4月,全国有法学专业的高校已达620所,在校生30万人。而30年前恢复法学教育时,全国只有三所大学有法律系,仅招200多人。
  
  在建设法制国家的大背景下,法学教育的飞跃,包括办学规模的扩大是一种必然。问题其实不在于全国已有多少法学院,每年毕业了多少法科学子。而在于法学教育量上的突破,是否有质的保障相伴随。与近年来司法职业的“精英化”趋势相映照,法学教育却在向着“大众化”和“普及化”的道路上阔步向前。一方面,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法官分类制度以及法官逐级遴选制等方面的改革,不断强化法官的精英标准,并一再抬高法律职业的门槛另一方面,我们的法学高等教育本来就是本科教育,迥异于美国的本科后教育,在“大众化”的起点之下,非但不强调门槛,反而向着“更普及化”的方向加速滑行。法学院校那过气且陈旧的生产线,已日益与司法界的精英需求脱节。无怪乎,有人将法科学子的未来,形容为“窗玻璃上的苍蝇”———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没有的!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出现名牌大学法科学生争抢法院书记员饭碗的现象,就丝毫不能称之为“奇”了。名牌大学法科生也有“小材”,法院书记员亦能“大用”。对法官这门特殊的职业而言,任职之前的司法经历是必需的。因为法官对当事人有生杀予夺之权,如此重要的权力,又怎能轻易地交给那些刚从法学院的象牙塔里走出来、全无司法经历和社会经验的毛头小伙子!法官分类管理的重要内容,正是要厘清书记员与法官助理及法官之间的职业分工,而法官遴选机制,则是要确立:如无一定年限的书记员、司法官助理或律师执业经验,不管是博士还是学士,也不管毕业于哪所著名高校,都一律不能晋升为法官。
  
  美国法律史上的重要人物霍姆斯早就告诉过我们,“法律的生命并不在逻辑,而在于经验。”(王琳)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东方早报 编辑:张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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