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媒体在黑砖窑事件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此次法律草案修改,人们也高度关注涉及媒体的条款。(翁洹 图)
人民网·天津视窗6月28日电:突发事件法草案修订背后:相关部门展开博弈
社科院:不利于政府形象,现有媒体管理规定比草案更全面严格
高院:可能成为某些地方政府限制媒体正常报道突发事件的借口
中宣部:除由当地人民政府处罚外,还可以由行业主管部门处罚
广电总局:“违反规定”的表述过于笼统,应予以明确。
中央军委、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家安全部、国家信访局、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地震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各地方机构纷纷提出立法建议。
中国的立法参与者们正在越来越直接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而各利益相关方对自己的要求也毫不隐藏。
6月24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了包括劳动合同法草案、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就业促进法草案在内的7部法律草案,围绕这些法律草案的博弈,展示了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日益成熟的立法模式。
博弈在最后关头依然激烈,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士说,现在还不断接到电话,一些企业和行业协会依然在通过不同渠道反映意见。此前,曾有外企商会表示如果草案按现在的条款通过,他们将撤资。
中国的劳工权益,也得到来自大洋彼岸的支持,美国的劳工组织也对本国在华公司表示谴责。
现在的草案仍申明了对劳动者的保护态度,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士说,“法律责任”章节中共有十六条规定,其中有十三条半是针对用人单位。但一些委员在26日的讨论中依然担心,并以山西“黑砖窑”事件作为警示。
此次二审的就业促进法草案在初审中,被相当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批评为“宣示性、倡导性语言较多,难以对就业起到真正的作用”,而各地和中央有关部门也持同样评价。
事实上,立法者的直言只是变化的一部分。
一个现象是,包括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党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官方“智库”正越来越广泛地对立法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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