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中心 | 政 务 | 滨 海 | 财 经 | 娱 乐 | 体 育 | 专 题 | 社 区 | 生活家 | 强国博客
首页>>新闻中心>>022时评>>信息内容 【字体:
太湖污染事件应问责官员
2007-6-3 11:41:14
  从5月29日开始,江苏省无锡市城区大批市民家中的自来水水质突然发生变化,并伴有难闻的气味,无法正常饮用,市民纷纷抢购纯净水和面包,整个无锡笼罩在水污染危机的巨大阴影之中。
  
  虽然水危机发生以后,无锡市政府马上启动了应急预案,采取了一些应急处理措施,体现了政府对于公共危机事件的应对能力,但这些紧急措施,显然不足以有效解决当地民众的实际生活问题,不足以彻底消除民众的心理恐慌。
  
  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此次无锡水危机事件的暴发,固然有太湖蓝藻集中作怪的因素,但更重要的原因,显然在于太湖周围长期的污染排放。近年来,有关方面对太湖污染的治理工程确实可谓是决心大,投入也大。2005年,太湖一期治理工程落下帷幕,总共投资约人民币100亿元。但遗憾的是,太湖治理的速度显然赶不上被污染的速度。这些年来,无锡等地的太湖地区就把化工业作为支柱产业,使得大大小小的化工、电镀、印染等企业如雨后春笋,分布在这个地区,数以千计的污染企业沿太湖一字排开,污水直接排放到太湖里。
  
  和其他地方环保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现实困境一样,在无锡太湖水污染事件中,确实有违法成本相对过低、违法收益明显偏大,从而使许多企业纷纷直接向湖中排污的因素;但同时,也不乏在“经济挂帅”的思想指导下,一些地方官员习惯于依靠牺牲环境来发展经济的模式,从而使污染始终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因素。遗憾的是,我国现有的环境法律体系,不仅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处罚软弱无力,缺少量化标准,对于地方政府这种纵容、偏袒地方企业排污的行为,更多地也只是停留在口头和形式上,软弱无力。
  
  所幸的是,面对具体而复杂的环保困局,各方面纷纷开始寻找有效的对策和办法。其中,严格追究包括地方行政官员在内的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刑事责任,正逐渐成为各方面的共识。无论是一些国家对于河流、水域污染的成功治理经验,还是理论上其实并不复杂的道理,都已充分说明,刑罚手段正是有效保护环境,尤其是治理水污染的一大利器。正因如此,我国1997年3月修改新刑法时,就在刑法分则中专门增加了一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规定,新增加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将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罪”等新罪名,并对罪状和量刑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前不久,在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温总理强调:要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对恶意排污行为要实行重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这实际上就为各地有效治理河流、水域污染,指出了一条可以大胆前行的道路。此前,山东、黑龙江等一些地方也曾有过政府官员因为失职、不作为而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先例。
  
  因此,只有追究有关问责官员的刑事责任,才能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最大限度地增加各地政府治理水污染的决心和力度,才能避免类似无锡水污染危机这样的事件发生。(阮占江)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中青报 编辑:张寒
相关链接
·蓝藻事件考验公共资源
·官员缘何不信马列信鬼神
·让官员学会网上看民意
·来的顾客都是“爹”?
·百万治污奖别污染官场
·官员形象如何别光看脸
·给重奖治污官泼点冷水
·李岚清颠覆了高官形象
·不必过高评价官员上网
·亲民形象“整”出来的?
·官员应修私德以养公德
·官员诚信社会诚信之基
·10个“杰出青年”9个官?
·突击提干是谁偷着乐?
·公民与官员不是主与仆
·不是法纪硬是情妇狠?
·中国的官员都纳税了吗
·如何看待“官员”道歉
推荐新闻
最新更新
太湖污染事件应问责官员
别把怨气撒向了印花税
到底多少股民在炒股?
奶牛业如何走出窘境?
给学者拒绝腐败的机会
全市各影院难见儿童片
当真死了都不卖?(图)
蓝藻事件考验公共资源
做钱的主人不做钱的奴隶
质疑全民炒股说及其它
新闻线索:
022-23620022
报料邮箱:
关于我们 | 视窗活动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人民日报驻天津记者站网络中心 京ICP00006号 津ICP备07000061号
〖人民网·天津视窗〗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