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中心 | 政 务 | 滨 海 | 财 经 | 娱 乐 | 体 育 | 专 题 | 社 区 | 生活家 | 强国博客
首页>>政务>>百姓U盘>>信息内容 【字体:
丢失的6300元礼金谁赔
2007-6-5 15:44:12

  人民网·天津视窗6月5日电:在酒店举行婚宴,新娘委托伴娘保管红包,席间伴娘将装红包的小包丢了,里面装有6300元现金。新娘将伴娘和酒店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日前,塘沽法院开庭审理并一审判决。

  原告新娘诉称:去年10月,其在塘沽某酒店举办结婚典礼,邀请同事做自己的伴娘。当天13时许,因要挨桌给客人敬酒点烟,便让伴娘替自己接收并保管几位亲友赠送的红包。

  半个多小时后,新娘回换衣间换礼服时,伴娘惊慌失措地称:因忙着找香烟,将装红包的小包暂时放在一旁,一转眼就不见了!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新娘和亲属要求酒店报警,但现场没查清是谁拿走了包。婚礼过后,伴娘坚决不同意赔钱,酒店负责人也称此事与己无关。

  今年5月,新娘将伴娘和酒店一同告上法庭。庭审中,新娘将带亲友签字确认的6300元礼金清单,作为证据递交法庭。 

  被告伴娘辩称:给新娘在婚礼上保管红包只是出于好心帮忙,双方并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委托保管的合同,也没有收取相应的保管费。况且本案是刑事案件,不应由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酒店辩称:酒店只负责与婚宴有关的相应服务,没有看管原告财物的义务。且包场吃饭的人都是新娘邀请过来,现场丢失财物应由其自行承担。

  法院审理认为: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原告和被告伴娘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委托合同,被告伴娘也没有收取费用,但原告已明确地用口头形式委托被告伴娘看管红包,口头委托保管合同已经形成,伴娘有妥善保管的义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妥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此外,原告与被告酒店构成消费合同关系,酒店应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原告在饭店内遗失财物,酒店也应该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伴娘和酒店各承担一半赔偿款3150元。(张檬)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今晚报 编辑:张寒
相关链接
·没交房款就入住引纠纷
·等候上牌照电动车被盗
·贴牌“钻戒”引发官司
·打赌洞房偷听引起纷争
·逃的费不料手机落车上
·法院审结“蹊跷欠条案”
·停车场只管看车不看货
·买油条手机掉进热油锅
·万元银行存款不翼而飞
·标签有异消费者告商家
·解决纠纷有事儿好商量
·乘客受伤状告公交公司
·汽车彩铃引事故惹争议
·未发工资船员拒不下船
·儿子告亲爹索要居住权
·老工人告状讨工伤单据
·家具厂没开业先遭水淹
·装修协议要看清(图)
推荐新闻
喜鹊护子狂啄“邻居”
市民勿好心错喂白天鹅
百只神奇鸟水上“练轻功”(图)
随意乱丢人形塑料模特夜间吓坏过路司机
一保时捷跨隔离带撞人
金汤桥平日不转 游客建议建模型
急乘车手包遗失 的哥送还救命钱
城市膏药“躺”路面上影响环境
严禁掉头形同虚设 影响正常交通
红桥30名孤老户用上免费救助电话
最新更新
丢失的6300元礼金谁赔
没交房款就入住引纠纷
高考“拜神”有害无益
公交车垃圾篓形同摆设
等候上牌照电动车被盗
自动售货机吐出过期饮料
轿车被撞路人救出司机
车上车下对接急救病人
天津小鼓手大赛显才艺
废木料“变身”回收箱
新闻线索:
022-23620022
报料邮箱:
关于我们 | 视窗活动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人民日报驻天津记者站网络中心 京ICP00006号 津ICP备07000061号
〖人民网·天津视窗〗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