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7月14日电:对社保、新农村、民营经济等确属财政保障范围的重点支出,省财政厅变被动拿钱为主动“埋单”。昨天,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前五个月,省财政预拨养老失业保险补助及调剂金17亿元,确保了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此外,省财政已累计拨付补助资金5.4亿元,保障了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今年省财政厅在以往基础上,又制定出台了8项支持民营经济腾飞计划财政政策措施,新设创业孵化专项资金3000万元,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3500万元。省财政厅副厅长张永田介绍:“只要符合项目条件要求,对民企和国企都一视同仁,专项资金专用,不能用于别处。”
1-5月份,省财政拨付就业再就业资金6.9亿元,其中公益性岗位工资补助1.7亿元,拨付小额贷款担保贴息资金1070万元,促进了就业再就业。其余资金投入到对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补贴中。前五个月,省财政共拨付各类支农资金5.6亿元,同比增长28%,重点用于支持抗旱、扶贫救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等。省财政筹措安排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3.5亿元,现已拨付资金2.4亿元。
实行了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后,县域经济显示出活力。2006年,全省县(市)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68.5亿元,增长26.5%,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2个百分点,占全省财政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22.2%提高到27.9%。地方级财政收入超过亿元的县(市)26个,比上年增加11个。
省财政厅还创新财政管理方式,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今年,省直上报人代会审查的部门预算由去年的40个增加到100个;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继续扩大,采购额19.1亿元,同比增长38.7%,节约资金1.82亿元。我省还将开展行政执法机关收支脱钩改革试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