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中心 | 政 务 | 滨 海 | 财 经 | 娱 乐 | 酷 尚 | 专 题 | 社 区 | 生活家 | 乐活中国
首页>>新闻中心>>022快报>>信息内容 【字体: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公积金房贷新利率
[天津市五措施为低收困难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部分银行网点需预约 市民提前还房贷要早动手
[天津市五措施为低收困难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天津市多数银行对提前还房贷没有限制次数
2007-7-25 9:53:52
    人民网·天津视窗7月25日电: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后,2007年7月21日以后发放贷款,贷款利率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7月21日前已发放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执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于2008年1月1日,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7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21日起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如何执行?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发布信息, 2007年7月21日(含2007年7月21日,以借据放款日期为准)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贷款利率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07年7月21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于2008年1月1日,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幅度对借款人月还款额的影响有限,以贷款40万元、贷款期限30年为例,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利率调整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为2135.08元,调整前为2113.19元,仅多出了21.89元。

    本次利率调整之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利差进一步加大,5年以上贷款利差达到了2.43个百分点,所以同样的贷款金额,同样的贷款年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相比能节省更多的利息。仍以贷款40万元,贷款期限30年为例,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若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每月还款额按基准利率计算,利率调整后月还款额为2764.06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为2135.08元,两者相差628.98元,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30年支付的总利息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多出了226432.8元;若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每月还款额按基准利率下浮15%计算,利率调整后为2468.86元,两者相差333.78元,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30年支付的总利息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多出了120160.8元。 (张新民)

    贷款年限            个人住房                 商业银行

                       公积金贷款             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

    6个月(含)以内    5年(含)以内均为4.5%    6.03%

    6个月-1年(含)        6.84%

    1-3年(含)            7.02%

    3-5年(含)            7.20%

    5年以上    4.95%    7.38%

    调整后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天津日报 编辑:张寒
相关链接
·天津市公积金贷款政策短期不变
·天津市各家银行将调整房贷规则
·新标准疑问:婚前财产如何定 公积金首付是否上浮
·天津市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增至12家
·新政逐渐显威 天津第二套住房贷款申请明显减少
·提前还贷并不都划算 被套股民不宜“割肉”还款
·部分银行网点需预约 市民提前还房贷要早动手
·天津市多数银行对提前还房贷没有限制次数
·加息风声再起 购房人提前还贷现象升温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率达94%
·新办法出台月余 天津市多家银行房贷出现紧缩
·天津市拉开银行第二套房贷细则出台序幕
·房贷新政天津滨海“软着陆” 界定细则尚未统一
·渤海银行第二套房贷细则出台 主要包括三要点
·招行提第二住房贷款门槛 新政策陆续在津落实
·定息房贷“乌鸦变凤凰” 最长10年约定利率不变
·天津市公积金存贷款执行新利率利差进一步加大
·天津17名进城务工者向单位追缴两年公积金
推荐新闻
最新更新
天津楼市未来走势如何 专家:不会轻易出现拐点
中国海关首辆流动化验检测车在天津海关投用
天津机场开通旅客满意度电子评价系统
天津市159.5万亩冬小麦逐渐进入越冬期
天津大学举办图片展倡导学子戒网瘾
业内人士:五一长假取消 春节旅游价格将上涨
天津海河中学为杰出校友郭淑珍定做半身塑像
天津市妇联:让“半边天家园”遍布街道社区
“天津之眼”将于18日上午10点正式合龙
“半边天家园”成津城妇女“维权港湾”
新闻线索:
022-23620022
报料邮箱:
关于我们 | 视窗活动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人民日报驻天津记者站网络中心 京ICP00006号 津ICP备07000061号
〖人民网·天津视窗〗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