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7月26日电: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已于2007年7月19日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并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日前,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新颁布的《条例》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1、为什么要制定《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答:制定《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保护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2、《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规范了那些方面?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地产转让、中介服务和相关管理活动,都要遵守《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但是,无地上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不适用本条例。
3、房地产交易原则是什么?
答: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4、那个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我市房地产交易工作?
答: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本市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5、各区县有关房地产交易事宜找那个部门办理(咨询)?
答: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
6、我市为保证房地产交易的公开、安全、高效制定了那些制度?
答:实行房地产交易网络管理制度、实行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私有房屋交易资金和房屋使用权转让资金监管制度。
7、本市什么是房地产交易网络管理制度?
答:市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交易网络管理系统,实施房地产交易网上管理,向社会提供公开、安全、高效的服务。
8、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机构主要职能是什么?
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机构负责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私有房屋交易资金和房屋使用权转让资金的监管工作。
9、房地产行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房地产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执业行为,培训从业人员,提高房地产行业服务水平,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10、房地产转让有那些方式?
答:房地产权利人可以通过5种方式进行房地产转让:即,①买卖;②拍卖;③抵偿债务;④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设立、分立、合并等情形,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⑤赠与,以及以其他合法方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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