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7月27日电:“你疲劳驾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现罚你在派出所的交通违法休息室睡一觉!”7月26日上午,一夜未眠驾车赶集的尤溪县坂面乡村民陈某,被坂面派出所巡查民警发现其疲劳驾车处以罚睡,将信将疑地躺下,一觉睡到了天黑。醒时,陈某又被民警叫去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这样人性化的处罚,让我终生难忘,今后我再也不会疲劳驾车。”陈某由衷感言。设立“交通违法休息室”,该所这一有益尝试在全省尚属首创。
7月初,坂面派出所针对夏季人的睡眠时间和睡眠质量相对有所下降,部分驾驶员受利益驱动,容易出现疲劳行车,打瞌睡,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许多不安全因素。个别驾驶员因劳累了一天,往往选择在夏季的夜晚饮酒放松。酒后心存侥幸心理,认为喝点酒不误开车,全然把“安全”二字抛到了脑后。然尔,这两者恰恰是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的“祸首”。据交警部门数据显示,夏季因酒后、疲劳驾驶而发生的交通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10%--15%,死亡事故约占20%--35%。
如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整治酒后、疲劳驾驶,最大限度的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该所动了脑筋,他们在加强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外,在交通违法处罚上体现人性化关怀,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凡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者,让其就地休息,由此专门设立“交通违法休息室”,配置空调及放置醒酒、提神等物品,让酒后、疲劳驾驶人员先行睡一觉,待精神状态好才予以教育处罚、写出保证书后方准上路驾车。
设立“交通违法休息室”以来,该所罚睡教育酒后、疲劳驾驶人员10余名,并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以案释法教育群众百余人。这一人性化执法举措让更多的群众理性的认识到酒后、疲劳驾驶的事故隐患。对此,该所严圣辉所长深有感慨,谁也不想听到对生命怜惜的哀叹声,“交通违法休息室”重在教育引导农民如何守法。一个看似小小的交通违法休息室,却在预防交通事故上发挥了不同寻常的作用。(彭建军 郑积营 范建平 叶观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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