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8月1日电:7月27日,天津市海事法院曹妃甸审判庭举行揭牌仪式,这是天津海事法院自2001年成立秦皇岛审判庭以来,在河北省设立的第二个派出法庭。
天津滨海新区是继上海浦东之后的第二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唐山市是我国北方的传统工业重镇,两地产业互补性很强。为了适应环渤海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天津海事法院将原来设在曹妃甸的巡回审判点上升为曹妃甸审判庭,为曹妃甸港口建设提供更为有力的司法保障,也为促进曹妃甸港与天津港的联合发展、构建共同互补的要素市场提供应有的服务。
天津海事法院成立于1984年,司法管辖范围覆盖天津市、北京市和河北省的大部分海域,对秦皇岛、唐山曹妃甸、津唐港、黄骅港等地的海事海商案件具有跨地域的专属管辖权。
曹妃甸审判庭成立以后,其受案范围包括船舶碰撞、船舶污染、船舶建造、修理、船舶抵押权、优先权,港口作业、货物运输、货物保管、沿海养殖等纠纷,以及船员劳务合同、海上保险、共同海损、海运欺诈、海洋开发利用纠纷案件,其中包括对大陆架的开发和利用(如海洋石油、天然气的开采),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海洋水下工程、海洋科学考察等纠纷案件。 (安颖 吴彦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