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中心 | 政 务 | 滨 海 | 财 经 | 娱 乐 | 酷 尚 | 专 题 | 社 区 | 生活家 | 强国博客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信息内容 【字体:
广东义务教育新规定:在校生“可跳级不可留级”
2007-8-10 9:04:36

  人民网·天津视窗8月10日电:广东省教育厅近日出台《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校不得要求或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留级,但成绩优异者可跳级。

  《暂行办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一学年升一级,学校不得要求或安排学生留级”;“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学业成绩特别优异,提前达到高一年级学力程度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提出跳级申请,经学校同意,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跳一级。”公办学校不得招收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复读生,包括已经获得初中毕业资格或读完初三课程的学生。

  《暂行办法》还要求对学生在校期间评价涵盖德、智、体等各方面,包括操行评定、学科成绩考评和综合素质评价。(记者郑天虹)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新华网 编辑:文婷
相关链接
·曝光拖欠助学贷款生被指侵害隐私 银行:无奈之举
·教育部虽早有禁令 北京个别高中仍然变相办复读班
·福建教育厅公布拖欠助学贷款学生名单
·衡阳严查教育乱收费 34名校长受处分退还318万
·教育部:高校领导离任前要进行经济审计
·四川17种中小学教材9月起将大幅降价
·安徽省教育厅公布三个假冒安徽招生网站
·福建:强热带风暴期间暂停学生集体活动
·香港14岁少女夺会考状元 或成最年幼大学生
·两岸学者教育恳谈会 共破母语教学困境
·辽宁高中公费生学费最高拟增至800元
·广东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重点班
·列车等级节节攀高 学生票优惠悄然“缩水”(图)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全文)
·教育部:省属高校领导调任、离职前将受审计
·组图:牡丹江200家长为交“择校费”守夜排队
·杭州:早在91年就已出台高中禁办复读班禁令
·周济:减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确保中职扩招完成
推荐新闻
最新更新
广东义务教育新规定:在校生“可跳级不可留级”
人民日报:党委新班子要有新作风新形象
宜万铁路野三关隧道透水事故调查组正式成立(图)
医改方案有望形成初步思路和原则
社科院《工业化蓝皮书》:中国将在2021年实现工业化
京津D字头车高峰期5分钟一趟 缓解客流压力
重庆开发商违规放号售楼引发群体事件被罚182万
齐二药民事索赔案开庭 患者家属称医院贻误治疗
农村小额贷款可达30万元 所有银行均可发放
中国电信下月将正式上调IP国际长途资费
新闻线索:
022-23620022
报料邮箱:
关于我们 | 视窗活动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人民日报驻天津记者站网络中心 京ICP00006号 津ICP备07000061号
〖人民网·天津视窗〗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