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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旧县乡政府欠债5年 承包人遭殴四处躲债
2007-8-10 15:18:44

  人民网·天津视窗8月10日电: “旧县乡政府因为欠我工程款不给,他们的两辆轿车早在两个月前就被叶县法院强制查封了,但到现在这辆车还被旧县乡政府领导开着东奔西跑,叫人真憋气啊。”7月底,平顶山市民崔学润向记者反映情况时满腹委屈地说:“法院说这是考虑到旧县乡政府的实际困难,因欠民工工钱,我都挨打几回、不敢回家啦,咋没人考虑我的实际困难呢?”

  2002年,叶县旧县乡政府准备修建一条4526米长的平龙公路,当年7月8日,叶县旧县乡政府将修路工程承包给了平顶山市市政工程公司。合同签订后,平顶山市市政工程公司将该工程转包给了平顶山市民崔学润。

  “为尽快把平龙路修完,我把附近村上的很多村民都招来干活,吃住也在工地上。”站在自己修起的平龙路上,崔学润指着道路两旁已长成的小树一脸无奈,他说:“路修好5年了,路边的小树都恁粗了,可现在每天都有民工登门向我讨债,乡里欠我工程款死活不给我有啥法呢?”

  崔学润告诉记者,在整个的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的进度旧县乡政府前期也及时支付了施工所需的工程款。但2002年底,平龙路按时完工后,对剩余的41.7499万元工程款,旧县乡政府却不按规定结算了。

  “政府说没钱我们只能等,可这一等就是四五年。”崔学润说,本来他应该问市市政工程公司要钱,但市政工程公司说,只有旧县乡政府将工程款给他们,他们才能给他。

  在经历了4年的催款历程无果的情况下,2006年7月1日,崔学润以实际施工人的身份将叶县旧县乡政府和平顶山市市政工程公司告上了法庭。今年3月3日,叶县法院宣布崔学润胜诉,并判旧县乡政府还钱。但叶县旧县乡政府拒不履行判决。

  5月25日,叶县法院执行局查封了旧县乡政府的两辆轿车。但随后又将两辆轿车还给了旧县乡政府,据崔学润讲,法院的人告诉他是因为“考虑到旧县乡政府实际困难和工作需要”。

  “为讨回血汗钱,我们几个人曾一起找到旧县乡政府的党委副书记樊亚杰。”几位村民说:“樊书记给俺说,就算有钱也不给俺们,官司输了他们上诉,上诉不成他们申诉,申诉不成再抗诉,说是非熬死、拖死我们。”

  随后,记者来到旧县乡政府,问起关于崔学润的案子,该政府办公室主任郑主任拍着自己的胸口说:“这事还真是我最清楚。现在已经过上诉期了,我们现在正在申诉过程中。”

  “为了这40多万元的工程款,我现在有家不敢回。”崔学润说,他不但欠民工钱,而且材料商们高额的材料费还在欠着了。“法院能考虑到被告的实际困难和工作需要,那我们的困难和需要他们咋就不考虑呢?”

  针对此案,河南政法学院法学教授肖遂康说:“政府既然承认自己欠当事人工程款,那就说明政府对法院的判决并无异议。在这种情况下,再继续申诉,是无理缠讼行为”。法院判决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在诉讼过程中,如有不服判决或有新证据出现的情况,当事人可以申请上诉。但对于此案,政府利用形式上的合法权力实施无理缠讼来抵抗判决,其最终只是为了达到拖延还款的目的。

  对于此事的进展情况本网将继续予以关注。(罗全义)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大河网 编辑: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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