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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有望实施食品包装标注过敏提示规定
2007-8-13 9:52:04

  人民网·天津视窗8月13日电:“本产品配料中含有牛奶、坚果及大豆成分,请当心过敏。”这样的“过敏提示”即将登上食品包装。该规定有望在年内正式公布实施。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食品标识标注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规定,食品中如果含有蜂皇浆、咖啡因等可导致过敏的食品成分,外包装上应以大于或等于3mm高度的字体单独标注中文警示说明。

  国内食品过敏提示缺失8月6日,记者在郑州市某进口超市食品区调查发现,美国、欧洲的进口食品多数已经标注过敏提示。丹麦生产的一款曲奇饼干的配料表下方明确标注“本品偶含碎果仁”。而在大型超市食品区,标注过敏提示的多是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如德芙、雀巢的巧克力特别标注“含有牛奶、果仁成分”。

  但记者未发现国内企业生产的食品标注过敏提示。

  鸡蛋牛奶都可能是过敏原一名7岁儿童,只因早餐吃了两个汤圆,就引发过敏性紫癜,进医院诊室不到一分钟就被收治入院。这是记者近日在河南中医学院一附院儿科门诊见到的食物过敏病例。

  河南省医学会变态反应分会主任委员、河南省人民医院呼吸内科主任医师马希涛说,食物过敏是一种常见的变态反应,蚕豆、鸡蛋、牛奶、鱼虾、贝壳类海产品、坚果、花生、黄豆、芝麻、荞麦、蜂皇浆、咖啡因等是最常见的食物过敏原。也有人对食品添加剂过敏。

  对食物过敏的,需终身不食用这些食物。马希涛说,目前食物过敏原也可以检测出来,并可做脱敏治疗。

  针对即将登上食品包装的过敏提示,马希涛认为,将有利于过敏人群辨别过敏原,降低过敏事件的发生率。过敏人群购买食物时要仔细对照食品配料表,避免食用自己过敏的食物。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大河健康报 编辑:烨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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