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小职员愣充银行行长 与他人签下假银行还款担保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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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8-25 16:34:18 |
人民网·天津视窗8月25日电:男子王某是某银行天津分行的职员,为承揽存款业务,竟冒充支行行长办理银行还款担保书,伙同他人诈骗某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价值74万元的钢材,后低价变卖。警方接报后,经缜密侦查,于近日抓获3名诈骗嫌疑人。
结识大买家
今年33岁的王某在某银行天津分行工作。为承揽更多存款业务,他结识了张某和李某。张某是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河西区某酒店办公,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李某是张某的业务经理。王某误认为张某是个大老板,为承揽张某公司的存款,经常与张某、李某交往,3人成为朋友。
今年7月,张某与位于北辰区的某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经理高某洽谈钢铁生意。张某自称其公司需购买大批钢材,能提供银行还款担保书。高某决定卖给张某560吨钢材,价值近200万元。他们双方起草了合同书,待办理银行还款担保书后,高某便向张某提供批量钢材。之后,张某找到王某帮其提供银行还款担保书,王某表示无能为力。张某让王某佯装某银行天津分行和平支行行长与高某签银行还款担保书,钢材倒手转卖后,将赚取的利润存在王某处,为王某承揽存款业务做些贡献。同时,张某等人刻制了假公章。讲哥们义气的王某决定帮扶张某。
签写假合同
7月4日上午,高某和张某、李某在张某的公司签写了钢材交易合同书。
当日下午,张某带领高某到某银行天津分行和平支行二楼办公室见王某,王某自称其是支行行长郭某。其实,因王某曾在和平支行工作过,后调任天津分行工作,其与和平支行工作人员非常熟悉,所以,当王某声称其到和平支行谈笔业务,需借用办公室,其过去同事全力帮忙。王某与高某签写了银行还款担保书,盖上公章并签上郭某的名字。银行还款担保书约定,高某销给张某钢材后,银行在45日内担保还清所有款项。被蒙蔽的高某拿到银行还款担保书后,决定于近日发给张某两批钢材。
警方擒疑犯
7月6日、7日,张某指派李某到高某公司提取价值74万元的钢材。得手后,张某和李某以每吨钢材低于市场价400元的价格变卖给他人,获赃款60多万元。由于张某和李某无法向购买方提供正式税票,对方决定暂押20万元,以后一手交税票一手拿钱。
李某从高某公司拉走2批钢材后,高某想向李某要部分货款,李某称现有银行担保,让高某继续提供钢材。高某感觉有诈,上网了解某银行天津分行和平支行的情况,并通过朋友询问行长的相关详情。得到回复是:和平支行未与高某签银行还款担保书,自称郭行长的男子可能是个骗子。7月9日,李某再次到高某公司提取钢材,高某婉言拒绝。之后,高某与张某、李某、王某联系,3人均关机。高某到公安北辰分局经侦支队报案,经侦支队派民警调查案情。
民警到河西区某酒店调查张某、李某的情况,发现人去楼空,无法与他们取得联系。再到某银行天津分行和平支行调查王某的情况,确认王某是某银行天津分行的职员,但王某已逃窜。民警上网追捕张某、李某、王某。8月中旬,民警在市区分别抓获3名疑犯。经审讯,3名嫌疑人对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3名涉嫌诈骗的男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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